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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农民作为低收入群体的重要一员,多渠道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