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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读者李凤英来电问:我是一名农村妇女。2015年6月3日,我的丈夫黄某良在某建筑工地做工时突发疾病。被工友送到医院抢救半小时后死亡。刚开始,我丈夫打工的建筑公司只同意给我们3万元,以示抚慰,因为公司认为他们没有任何责任。后来,在公安部门协调下,由我支付9000元鉴定费对黄某良尸体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为“死者患有心脏疾病合并肺间质病、胸膜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