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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民间融资问题,当前有很多讨论。本文认为那些反对开放的种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诸如开放民间融资会危及金融体系稳定、带来过高管理成本、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削弱国有商业银行主体地位、导致高利贷合法化,等等,这些观点论据不足,不能成立。本文提出,发展民间融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途径:一是进一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二是探索多形式资金互助融通模式,三是加快发展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四是实行自有资金放贷有管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