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范式之辨析与建构r——简评《中国法治的范式研究:沟通主义法范式及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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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的基本范畴中,法范式是一个重要且富有意义的研究命题.范式概念发轫于西方学者库恩的科学哲学,现已经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在法学领域,范式也已成为一个基础性概念,是法理学和各部门法理论研究的重要框架和分析工具.但是,对法范式进行专门性和系统性研究的并不多见,陆洲教授的专著《中国法治的范式研究——沟通主义法范式及其实现》(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1年) 正是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陆洲教授的这本专著,是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的结项成果,也是其博士毕业论文研究成果的延续.他的博士论文以《论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范式及其中国意义》为题,2014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对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范式进行了全面介绍和深入阐释,并探讨了对于我国法治发展的借鉴意义,出版后获得业内一致好评.本书则是在此基础上,对法范式的基本概念、理论核心、理论渊源进行了更为深入细致的思考,并且在全面梳理中国法治范式的基础上,从本体论、运行论到部门法领域,提出了构建超越形式和实质的沟通主义法范式,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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