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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京津冀地区的环保执法工作中尚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三地配合程度不够,存在传统的各地分而治之的现象,各执法部门职能交叉,从而影响到区域环保执法的效果。加强区域间环境执法的协同合作与发展,是治理污染、建立健康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文章从京津冀地区的现实环境状况出发,结合区域环境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京津冀地区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