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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股份合作是农户将土地折合成资金,与企业共同合作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本次研究以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实证来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土地股份合作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933184
1 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的意义
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是将土地折合成资产,交于农村组织统一经营和管理,组织将之转化为企业股份,农户根据企业经营的情况定期领取股份红利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现行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有以下特点。
劳动和投资相结合的特点。农户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既为经济互相合作的关系,又存在雇佣的关系。农户受到企业的雇佣参与劳动,定期获得工资;农户投入的股份为经济合作的关系,有权依企业经营的情况定期获得红利。
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特点。农户和企业之间是经济利益的结合体,企业如果经营得当,农户就有权获得红利,反之如果企业经营不当,导致亏损,农户就要和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权益与责任相结合的特点。在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的过程中,农户退股受到约束,为了加强企业运营的稳定性,便于企业发展,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体现出权益与责任的特点。
监督和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农户持有企业的股份,他们是企业的股东之一,股东有权力为了自身的利益做好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比如农户以投票的形式影响企业的决策,给予企业监督。
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是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目前它在我国东南方实施得较为普遍,在西部地区正以试点的方式实施。这种经济组织形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存在着问题。为了发挥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优势,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以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实证为研究对象,提出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的对策。
2 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调查
2.1 调查对象
该次实证调查的对象为巴彦淖尔市的农区,据2014年的资料统计,该地区农村农户计23.9万户,总人口计105万人,劳动力为51万人。该年土地流转共计17.87万hm2,占实际耕地面积比例25.4%。
2.2 调查数据
转包的数据调查——转包是指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其它人的方式。该类土地共计0.18万hm2,占总流转面积比例1%。
互换的数据调查——巴彦淖尔市的农户经营规模小,以精细耕作为主。为部分大户通过互换土地带动周边的农户共同致富。这类土地流转面积达13.57万hm2,占总流转面积75.9%。
出租的数据调查——巴彦淖尔市土地出租的对象分为集体、企业、个人。出租的时间通常较短,该类土地流转面积共计3.64万hm2,占总流转面积比例20.4%。
参股的数据调查——即该次研究的经济组织方法,巴彦淖尔市参股合作的范围较为狭窄,农户一般参与绿色种植、禽兽养殖等较为熟悉的经济合作项目。该类土地流转面积共计0.49万hm2,占总流转面积2.7%。
3 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分析
3.1 社会保障制度对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产生的影响
在购买养老保险的23名农户中计有17人愿意积极参股;在未购买养老保险的76名农户中只有14人愿意积极参股。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户的参股意愿有影响。
据调查了解,农户愿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转包、互换、出租,却不愿意将它折合为资金参股,其原因之一为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缺陷。农户可能不持有完整的股权。巴彦淖尔部分地区将土地股权视为集体股权而非个人股权,从而不愿意积极参股。农户的红利利益分配难以保证。巴彦淖尔市大部分企业经营及管理者为国家干部,农户不能以股东的名义要求企业财务公开。我国股份合作制度这一新生的事物没有规范的运作方法,股东拥有哪些权责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3.2 接受教育程度对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产生的影响
有1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他们对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表示支持,认为这是值得尝试的一种土地政策;47人学历程度在初中文化以下,他们近半数以上表示不了解什么是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不愿意尝试新生的事物。
根据该次调查统计发现,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户害怕新生的事物,害怕利益受到损伤的缘故,所以不愿意参股。接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有多种提高经济收入的渠道,他们愿意尝试新生的事物及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
3.3 政府宣传策略对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产生的影响
66人表示要慎重考虑,等其他人入了股,获得利益才考虑入股,只有23人愿意主动参股。
地方政府虽然宣传过土地股份合作制度这种经济组织形式,然而宣传的效果不高,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缺乏龙头企业的带领,农户希望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形式提高经济利益,然而没有让农户值得信赖的企业带头,没有让农户愿意投入的经济项目,使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受到影响,从以上的统计中可以看到,农户参股的范围很狭窄,他们只敢投资自己较熟悉的经济领域;城乡一体化负面的影响。如果土地变为土地股权,对农户来说,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土地的主导权,很多农户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就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夺取他们现有的土地,让他们变得一无所有。
4 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优化的方向
4.1 逐步推广,缓慢发展步伐
虽然土地股份合作制度这种组织形式有较大的优势,可是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种种问题,如果以“大跃进”的方式强行要求农户参股,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相关的政府要应用先行试点、逐步完善、逐渐推广的方式让农户愿意接受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比如以巴彦淖尔市的土地股份合作项目来说,秋林公司、圣牧高科公司、四季公司以集中种植番茄、饲草料、温室蔬菜等项目为主,发展农产品产业,农户对这类产业较为熟悉,于是愿意参股。这类龙头企业尝试应用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发展生产,可让农户看到该种土地政策经营的实效。 4.2 提高教育,拓展经济渠道
从以上的统计可以看到,农户受教育的程度与经济收益的渠道对农户参股的意愿有较大的影响。为了打好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建立的基础,地方政府要提高农户受教育的水平,让农户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同时,地方政府要为农户开辟多种经济渠道,让农户能多元化的获得经济收益,从而使农户愿意尝试接受新事物,承担风险。目前内蒙古泰升集团应用土地股份作合作组织的方式开办农企业一体化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一边鼓励农户入股,一边吸收农户进入企业然后予以培训,取得较好的经营效果。
4.3 健全机制,打好发展基础
要明晰农户产权的问题。相关的部门可在土地股份集体化的形式下确保农户的收益。比如地方政府要明晰持股农户的权责,让农户能够参与监督,同时获得红利,这是一个必须要确保的内容;为农户开辟经营、继承、转让股份的平台,禁止土地股份抵押、买卖,这种方式能够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农户的利益。
地方政府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制度的规章制度,应用规范化的方式运作土地股份,让农户感受到自身的权益可能获得法律的保障,这套机制能成为企业吸引农户参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础。
改变户籍制度,加大社会保障立度能够让农户自发的接受新事物。对绝大多数的农户来说,他们虽然人在城市,可是他们的医疗法、教育、养老问题均得不到保障,土地是他们最后的依赖,不愿意轻易将土地变为土地股份。提高社会福利,加强社会保障能提高农户参股的积极性。
5 总 结
从实证统计来看,我国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不强,这意味着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尚存在很多问题,本次研究以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实证来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丰凤.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J]. 长沙大学学报,2009(06).
[2] 史荣军.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研究[J].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3] 邓立,黄文.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研究[J]. 商业时代,2009(22).
作者简介:王海燕(1970- ),女,汉族,副教授,本科,河套学院工作,研究方向:企业管理、农村经济。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土地股份合作制度
中图分类号:F30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933184
1 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理论基础及其研究的意义
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是将土地折合成资产,交于农村组织统一经营和管理,组织将之转化为企业股份,农户根据企业经营的情况定期领取股份红利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现行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有以下特点。
劳动和投资相结合的特点。农户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既为经济互相合作的关系,又存在雇佣的关系。农户受到企业的雇佣参与劳动,定期获得工资;农户投入的股份为经济合作的关系,有权依企业经营的情况定期获得红利。
利益与风险相结合的特点。农户和企业之间是经济利益的结合体,企业如果经营得当,农户就有权获得红利,反之如果企业经营不当,导致亏损,农户就要和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权益与责任相结合的特点。在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的过程中,农户退股受到约束,为了加强企业运营的稳定性,便于企业发展,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体现出权益与责任的特点。
监督和管理相结合的特点。农户持有企业的股份,他们是企业的股东之一,股东有权力为了自身的利益做好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比如农户以投票的形式影响企业的决策,给予企业监督。
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是一种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目前它在我国东南方实施得较为普遍,在西部地区正以试点的方式实施。这种经济组织形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却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存在着问题。为了发挥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优势,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以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实证为研究对象,提出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的对策。
2 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调查
2.1 调查对象
该次实证调查的对象为巴彦淖尔市的农区,据2014年的资料统计,该地区农村农户计23.9万户,总人口计105万人,劳动力为51万人。该年土地流转共计17.87万hm2,占实际耕地面积比例25.4%。
2.2 调查数据
转包的数据调查——转包是指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其它人的方式。该类土地共计0.18万hm2,占总流转面积比例1%。
互换的数据调查——巴彦淖尔市的农户经营规模小,以精细耕作为主。为部分大户通过互换土地带动周边的农户共同致富。这类土地流转面积达13.57万hm2,占总流转面积75.9%。
出租的数据调查——巴彦淖尔市土地出租的对象分为集体、企业、个人。出租的时间通常较短,该类土地流转面积共计3.64万hm2,占总流转面积比例20.4%。
参股的数据调查——即该次研究的经济组织方法,巴彦淖尔市参股合作的范围较为狭窄,农户一般参与绿色种植、禽兽养殖等较为熟悉的经济合作项目。该类土地流转面积共计0.49万hm2,占总流转面积2.7%。
3 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分析
3.1 社会保障制度对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产生的影响
在购买养老保险的23名农户中计有17人愿意积极参股;在未购买养老保险的76名农户中只有14人愿意积极参股。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户的参股意愿有影响。
据调查了解,农户愿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转包、互换、出租,却不愿意将它折合为资金参股,其原因之一为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缺陷。农户可能不持有完整的股权。巴彦淖尔部分地区将土地股权视为集体股权而非个人股权,从而不愿意积极参股。农户的红利利益分配难以保证。巴彦淖尔市大部分企业经营及管理者为国家干部,农户不能以股东的名义要求企业财务公开。我国股份合作制度这一新生的事物没有规范的运作方法,股东拥有哪些权责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3.2 接受教育程度对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产生的影响
有17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他们对土地股份合作组织表示支持,认为这是值得尝试的一种土地政策;47人学历程度在初中文化以下,他们近半数以上表示不了解什么是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不愿意尝试新生的事物。
根据该次调查统计发现,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户害怕新生的事物,害怕利益受到损伤的缘故,所以不愿意参股。接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有多种提高经济收入的渠道,他们愿意尝试新生的事物及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
3.3 政府宣传策略对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产生的影响
66人表示要慎重考虑,等其他人入了股,获得利益才考虑入股,只有23人愿意主动参股。
地方政府虽然宣传过土地股份合作制度这种经济组织形式,然而宣传的效果不高,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缺乏龙头企业的带领,农户希望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的形式提高经济利益,然而没有让农户值得信赖的企业带头,没有让农户愿意投入的经济项目,使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受到影响,从以上的统计中可以看到,农户参股的范围很狭窄,他们只敢投资自己较熟悉的经济领域;城乡一体化负面的影响。如果土地变为土地股权,对农户来说,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土地的主导权,很多农户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就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夺取他们现有的土地,让他们变得一无所有。
4 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优化的方向
4.1 逐步推广,缓慢发展步伐
虽然土地股份合作制度这种组织形式有较大的优势,可是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种种问题,如果以“大跃进”的方式强行要求农户参股,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相关的政府要应用先行试点、逐步完善、逐渐推广的方式让农户愿意接受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比如以巴彦淖尔市的土地股份合作项目来说,秋林公司、圣牧高科公司、四季公司以集中种植番茄、饲草料、温室蔬菜等项目为主,发展农产品产业,农户对这类产业较为熟悉,于是愿意参股。这类龙头企业尝试应用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发展生产,可让农户看到该种土地政策经营的实效。 4.2 提高教育,拓展经济渠道
从以上的统计可以看到,农户受教育的程度与经济收益的渠道对农户参股的意愿有较大的影响。为了打好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建立的基础,地方政府要提高农户受教育的水平,让农户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同时,地方政府要为农户开辟多种经济渠道,让农户能多元化的获得经济收益,从而使农户愿意尝试接受新事物,承担风险。目前内蒙古泰升集团应用土地股份作合作组织的方式开办农企业一体化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一边鼓励农户入股,一边吸收农户进入企业然后予以培训,取得较好的经营效果。
4.3 健全机制,打好发展基础
要明晰农户产权的问题。相关的部门可在土地股份集体化的形式下确保农户的收益。比如地方政府要明晰持股农户的权责,让农户能够参与监督,同时获得红利,这是一个必须要确保的内容;为农户开辟经营、继承、转让股份的平台,禁止土地股份抵押、买卖,这种方式能够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农户的利益。
地方政府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制度的规章制度,应用规范化的方式运作土地股份,让农户感受到自身的权益可能获得法律的保障,这套机制能成为企业吸引农户参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础。
改变户籍制度,加大社会保障立度能够让农户自发的接受新事物。对绝大多数的农户来说,他们虽然人在城市,可是他们的医疗法、教育、养老问题均得不到保障,土地是他们最后的依赖,不愿意轻易将土地变为土地股份。提高社会福利,加强社会保障能提高农户参股的积极性。
5 总 结
从实证统计来看,我国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不强,这意味着土地股份合作制度尚存在很多问题,本次研究以河套灌区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意愿的实证来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丰凤.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J]. 长沙大学学报,2009(06).
[2] 史荣军.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研究[J].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3] 邓立,黄文.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研究[J]. 商业时代,2009(22).
作者简介:王海燕(1970- ),女,汉族,副教授,本科,河套学院工作,研究方向:企业管理、农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