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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据监测,长春经开药业有限公司发布的肝宁片(国药准字Z22024027)广告,存在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决定自2010年10月19日起对肝宁片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