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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全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开展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纳入分级管理范围。评级将与医疗费用等因素相挂钩,最终按4个等级实施管理。按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被查实存在违规问题受到通报处理的,降低一个评定等级;受到暂停医疗服务协议处理的,降低至无级别;下一个评定周期原则上仍按无级别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