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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课本涉及的知识不可能面面俱到、天衣无缝,各种细节也无法尽善尽美。教学时,教师难免会遇到一些教学困扰,如时间计算的格式问题,乘法竖式的倒装问题……这些游离于课本之外的知识,教师应严肃对待,给予学生正确的教学方式。
[关键词]时间;时刻;竖式
[中图分类号] G6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21)08-0020-02
课本是一课之本,里面的素材都是千挑万选的,也经过了历史的考验,吃透课本是有效开展教学的前提。当然,课本也难免存在一些瑕疵,这些瑕疵或多或少会对教学产生一定的影响。现以人教版第五册“时、分、秒”为例,谈谈笔者的质疑。
【质疑】时间的计算是否应该严格规定格式?
在教学“时、分、秒”中的计时内容后,课本对时间跨度的计算方式不足取信。教学时,笔者完全严格依照课本和教参来设计教学,教学过程如下。
【例题】
师:请仔细读题,你能提取哪些数学信息?
生1:小明7:30离开家,7:45抵达学校。
师:你能设计出哪些数学问题?
生2:小明从家走到学校用了多长时间?
师:你们能算出来吗?(小组合作)
生3:分针运行了3大格,一共是15分钟。
生4:7:45-7:30=15分钟。
生5:7时45分-7时30分=15分钟。
一、时间与时刻
对于学生的回答,笔者在课堂上给予嘉许。课后,笔者觉得生4的回答不够严谨,便与其他教师讨论,部分教师也认为这种回答不够严谨。由于课本和教参都没有提供一个解题范本,如果教师默许学生的这种解题方法,就会给解题带来后患。如在学生完成课本第8页“练一练”的第9题“一列火车本应9:15到达,现在要晚点25分钟,什么时候能到达?”时,学生的回答五花八门。
生1:9:15 25=9:40分。
生2:9:15 25分钟=9:40分。
生3:9时15分 25分=9时40分。
生4:9时15分 25=9时40分。
对于以上4种答题格式,大部分教师赞同前3种。但笔者坚持认为只有生3的写法才算标准。这道题的最终目的是推算时刻,按生1的算法,“25”表示的究竟是“分”还是“时”呢?难以说清。无独有偶,在教学课本第六册第五章“年、月、日”中的“24时计时法”时,也没有解题范本,只是用数钟面上的刻度线的条数来推算时间,没有呈现一般的列式计算过程,这就给学生列算式解答造成困扰。
对于计时问题,有无必要统一列式计算的格式?笔者不置可否。为此,笔者翻阅了大量著述文献,得到的计算格式也是五花八门,下面是3个典型范例。
范例1:一列动车7:06从武汉开往桂林,于当天12:05抵达目的地。动车行驶了多久?
列式:12:05-7:06=4:59。
范例2:某歌手开演唱会,从下午2:35开演,到下午3:55谢幕,演唱会一共持续了多久?
列式:下午3:55-下午2:35=1:20。
范例3:某公司员工上午8:00打卡到岗,直到11:40放下手头文件到餐廳进餐,他上午在公司办公多长时间?
列式:上午11:40-上午8:00=3:40。
笔者觉得以上3个典型范例的书写格式均欠妥,甚至有些曲解题意。因为这3个范例都是求时段,而不是时刻,时段的计量单位应该是“(
[关键词]时间;时刻;竖式
[中图分类号] G6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21)08-0020-02
课本是一课之本,里面的素材都是千挑万选的,也经过了历史的考验,吃透课本是有效开展教学的前提。当然,课本也难免存在一些瑕疵,这些瑕疵或多或少会对教学产生一定的影响。现以人教版第五册“时、分、秒”为例,谈谈笔者的质疑。
【质疑】时间的计算是否应该严格规定格式?
在教学“时、分、秒”中的计时内容后,课本对时间跨度的计算方式不足取信。教学时,笔者完全严格依照课本和教参来设计教学,教学过程如下。
【例题】
师:请仔细读题,你能提取哪些数学信息?
生1:小明7:30离开家,7:45抵达学校。
师:你能设计出哪些数学问题?
生2:小明从家走到学校用了多长时间?
师:你们能算出来吗?(小组合作)
生3:分针运行了3大格,一共是15分钟。
生4:7:45-7:30=15分钟。
生5:7时45分-7时30分=15分钟。
一、时间与时刻
对于学生的回答,笔者在课堂上给予嘉许。课后,笔者觉得生4的回答不够严谨,便与其他教师讨论,部分教师也认为这种回答不够严谨。由于课本和教参都没有提供一个解题范本,如果教师默许学生的这种解题方法,就会给解题带来后患。如在学生完成课本第8页“练一练”的第9题“一列火车本应9:15到达,现在要晚点25分钟,什么时候能到达?”时,学生的回答五花八门。
生1:9:15 25=9:40分。
生2:9:15 25分钟=9:40分。
生3:9时15分 25分=9时40分。
生4:9时15分 25=9时40分。
对于以上4种答题格式,大部分教师赞同前3种。但笔者坚持认为只有生3的写法才算标准。这道题的最终目的是推算时刻,按生1的算法,“25”表示的究竟是“分”还是“时”呢?难以说清。无独有偶,在教学课本第六册第五章“年、月、日”中的“24时计时法”时,也没有解题范本,只是用数钟面上的刻度线的条数来推算时间,没有呈现一般的列式计算过程,这就给学生列算式解答造成困扰。
对于计时问题,有无必要统一列式计算的格式?笔者不置可否。为此,笔者翻阅了大量著述文献,得到的计算格式也是五花八门,下面是3个典型范例。
范例1:一列动车7:06从武汉开往桂林,于当天12:05抵达目的地。动车行驶了多久?
列式:12:05-7:06=4:59。
范例2:某歌手开演唱会,从下午2:35开演,到下午3:55谢幕,演唱会一共持续了多久?
列式:下午3:55-下午2:35=1:20。
范例3:某公司员工上午8:00打卡到岗,直到11:40放下手头文件到餐廳进餐,他上午在公司办公多长时间?
列式:上午11:40-上午8:00=3:40。
笔者觉得以上3个典型范例的书写格式均欠妥,甚至有些曲解题意。因为这3个范例都是求时段,而不是时刻,时段的计量单位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