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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与大数据成为经营与消费的基础条件。传统市场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变,衍生出与传统市场经济相异的不正当竞争。该环境下的不当竞争具有竞争性强、竞争形成速度快以及竞争范围广等特点。法律客观存在的滞后性使得市场不正当行为无法由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呈现出不足。故而有针对性地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即将迎来修订的《反垄断法》提出系列建议,使法律间的合理衔接能最大程度上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