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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收入与支出的配比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重要性原则等医院成本核算原则出发,论述了在医院成本核算中,正确划归成本费用的必要性与一些原则性做法。
关键词:医院 成本核算划归
随着医疗体制的深化改革,医院对经济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成本核算做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及浪费,有利于医院加强竞争优势,发挥巨大潜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医院成本核算工作中,成本费用的正确划归是准确核算科室成本的重要保证。由于医疗活动是靠多科室共同完成的,各科室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独立,所以其产生的成本的划归也相当复杂,往往容易出现偏差,从而导致成本数据不实,起不到应有的考核和控制作用。
为规范成本核算,必须考虑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将收入划分为直接收入、共同收入与间接收入三种。直接收入指直接由本科人员完成,只消耗本科室直接资源的收入。如诊查费、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共同收入是由两个或以上科室共同完成,并同时消耗参与科室直接资源完成的收入,如手术费、化疗插管治疗费等。间接收入指本科病人在其他科室完成的收入,但与本科室人员与资源消耗基本没有关系或关系非常小,本科只享受其结果或接受其医疗指示,如检验费、B超费和X光检查费等。
■一、直接收入与直接成本
医疗科室的直接收入有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查收入、本科内的检查收入(如喉镜检查)、治疗收人和其他收入等等。与其配比的成本有工资性支出、各项社保金、公积金、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防暑降温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人员经费、实际消耗的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低值易耗品、各种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日常维修费,水、电、气、油、煤等能源消耗、公务性支出如差旅费、邮电费、职工培训费和办公费等。
直接成本的特点是在日常医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消耗,它与收入有严格的配比性。关系清晰,因而在进行核算处理时相对容易。
■二、共同收入与共同成本
共同收入是由两个或以上科室共同完成的某一项收入。相对共同收入形成的成本为共同成本。共同收入最终要分配到参与本项收入完成的各个相关科室。因此,共同成本也要进行分摊。但是,这种分摊是通过收入的分配来完成的,只要考虑收入如何分配得合理即可。由于目前政策规定对某些收费要打包,因而共同收入的分配要先剔除各科消耗的各种直接资源。如各种手术材料由手术室来提供,就要把由材料消耗而产生的收入划归手术室;再如本项共同收入使用设备的补偿,也要充分考虑。同时,参与共同收入的人员技术因素是必须着重考虑的。对起决定作用或重要作用的人员,其权重就要充分大。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对每一项共同收入都进行这样的分配。一般是按等级或分类进行测算而定出分配比例,如一、二和三类手术等。
■三、间接收入与间接成本
间接收入的概念应只针对临床与门诊科室。现在大多数医疗单位都将间接收入的一部分划归开单科室。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会影响科室成本与结余核算的正确性。从收入与成本配比来说,间接收入是不应划归临床科室的。只有在进行第二次分配时,间接收入和成本才需要全额摊入。
间接成本还有一种情况,即为其他科室提供服务的辅助科室的成本。由于这些成本是直接作用于其他科室的,故需要在管理费用之前分摊。辅助科室成本的分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计量的服务,如供应室可以用供应量计价;洗衣房可以按件数计价;维修班可以按工时计价;供气、供氧等可以用流量计价等等。还有一种情况是上述单位的剩余成本与不能计价的辅助科室的成本.要通过辅助成本分摊程序进行分摊。
■四、药品收入与药品成本
药品收入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医药分开核算在现实条件下对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影响很大,也不利于药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及医院成本的整体控制。在单病种成本核算与床日、诊次成本核算时,不考虑药品支出的比例也是不完整的。所以应将药品收入与药品成本纳入医院成本核算。一般来说,一所医院的药品成本是以差价率为基础计算的。以科室药品收入乘以医院药品差价率,即可得出科室的药品成本。
至于药剂科室的成本消耗,则应归入辅助成本中,不应一并计入药品成本。
本原则也适用其他物资供应部门。如总务库房供应的物资按进价计入领用科室的直接成本,而库房成本消耗则作为辅助成本进行分摊。
■五、成本费用的期效
权责发生制原则始终是成本核算的一项重要的原则。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其中也即要求对成本的划归须遵循这一原则。但由于医疗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是按事业单位会计原则制定的,要完全在医院财务层面上实施权责发生制还有一定的困难。如对某些人头费的开支,还是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标准,而不允许在支付前或支付后预先提存或分期摊销;再如对大型设备的报废等,更是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而不管是否到了报废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进行成本核算时就必须要对这种情况进行特殊的处理。如果一个单位本月的防暑降温费是在下月发放的,那本月就要预先提存这笔经费并进入科室成本。大型医疗设备的维修费也有年初预付或年终结付两种形式。如果年初预付的就要按待摊费用的方法分摊,年终结付的则应预提入账。还有如书报费等一些年终发放的费用,也应按年初预算分月摊入,防止成本起伏太大。
现在医疗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医疗卫生部门应顺应社会的发展,强化成本核算,实现高效低耗。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理论依据,各医院在实际操作中方法各不相同,也不尽科学,使得医院之间核算的结果没有可比性,不利于医院之间彼此交流,也不利于卫生行政部门掌握真实情况。因此,国家应尽快建立起成本费用划归的统一而合理的标准。
参考文献:
[1]许江滨,孙强.我国医院成本核算理论和实践问题探讨.中国卫生经济,2005;24
[2]刘志勇.医院全成本核算解决方案探讨.中国卫生经济,2005;24
(责任编辑:刘旭华)
关键词:医院 成本核算划归
随着医疗体制的深化改革,医院对经济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成本核算做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日益受到医院管理者的重视。医院通过成本核算可以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及浪费,有利于医院加强竞争优势,发挥巨大潜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医院成本核算工作中,成本费用的正确划归是准确核算科室成本的重要保证。由于医疗活动是靠多科室共同完成的,各科室之间相互依存,又相互独立,所以其产生的成本的划归也相当复杂,往往容易出现偏差,从而导致成本数据不实,起不到应有的考核和控制作用。
为规范成本核算,必须考虑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将收入划分为直接收入、共同收入与间接收入三种。直接收入指直接由本科人员完成,只消耗本科室直接资源的收入。如诊查费、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共同收入是由两个或以上科室共同完成,并同时消耗参与科室直接资源完成的收入,如手术费、化疗插管治疗费等。间接收入指本科病人在其他科室完成的收入,但与本科室人员与资源消耗基本没有关系或关系非常小,本科只享受其结果或接受其医疗指示,如检验费、B超费和X光检查费等。
■一、直接收入与直接成本
医疗科室的直接收入有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查收入、本科内的检查收入(如喉镜检查)、治疗收人和其他收入等等。与其配比的成本有工资性支出、各项社保金、公积金、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防暑降温补贴、独生子女补贴等人员经费、实际消耗的卫生材料、消耗性药品、低值易耗品、各种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日常维修费,水、电、气、油、煤等能源消耗、公务性支出如差旅费、邮电费、职工培训费和办公费等。
直接成本的特点是在日常医疗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消耗,它与收入有严格的配比性。关系清晰,因而在进行核算处理时相对容易。
■二、共同收入与共同成本
共同收入是由两个或以上科室共同完成的某一项收入。相对共同收入形成的成本为共同成本。共同收入最终要分配到参与本项收入完成的各个相关科室。因此,共同成本也要进行分摊。但是,这种分摊是通过收入的分配来完成的,只要考虑收入如何分配得合理即可。由于目前政策规定对某些收费要打包,因而共同收入的分配要先剔除各科消耗的各种直接资源。如各种手术材料由手术室来提供,就要把由材料消耗而产生的收入划归手术室;再如本项共同收入使用设备的补偿,也要充分考虑。同时,参与共同收入的人员技术因素是必须着重考虑的。对起决定作用或重要作用的人员,其权重就要充分大。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对每一项共同收入都进行这样的分配。一般是按等级或分类进行测算而定出分配比例,如一、二和三类手术等。
■三、间接收入与间接成本
间接收入的概念应只针对临床与门诊科室。现在大多数医疗单位都将间接收入的一部分划归开单科室。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会影响科室成本与结余核算的正确性。从收入与成本配比来说,间接收入是不应划归临床科室的。只有在进行第二次分配时,间接收入和成本才需要全额摊入。
间接成本还有一种情况,即为其他科室提供服务的辅助科室的成本。由于这些成本是直接作用于其他科室的,故需要在管理费用之前分摊。辅助科室成本的分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计量的服务,如供应室可以用供应量计价;洗衣房可以按件数计价;维修班可以按工时计价;供气、供氧等可以用流量计价等等。还有一种情况是上述单位的剩余成本与不能计价的辅助科室的成本.要通过辅助成本分摊程序进行分摊。
■四、药品收入与药品成本
药品收入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医药分开核算在现实条件下对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影响很大,也不利于药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及医院成本的整体控制。在单病种成本核算与床日、诊次成本核算时,不考虑药品支出的比例也是不完整的。所以应将药品收入与药品成本纳入医院成本核算。一般来说,一所医院的药品成本是以差价率为基础计算的。以科室药品收入乘以医院药品差价率,即可得出科室的药品成本。
至于药剂科室的成本消耗,则应归入辅助成本中,不应一并计入药品成本。
本原则也适用其他物资供应部门。如总务库房供应的物资按进价计入领用科室的直接成本,而库房成本消耗则作为辅助成本进行分摊。
■五、成本费用的期效
权责发生制原则始终是成本核算的一项重要的原则。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其中也即要求对成本的划归须遵循这一原则。但由于医疗单位会计制度基本是按事业单位会计原则制定的,要完全在医院财务层面上实施权责发生制还有一定的困难。如对某些人头费的开支,还是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标准,而不允许在支付前或支付后预先提存或分期摊销;再如对大型设备的报废等,更是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而不管是否到了报废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进行成本核算时就必须要对这种情况进行特殊的处理。如果一个单位本月的防暑降温费是在下月发放的,那本月就要预先提存这笔经费并进入科室成本。大型医疗设备的维修费也有年初预付或年终结付两种形式。如果年初预付的就要按待摊费用的方法分摊,年终结付的则应预提入账。还有如书报费等一些年终发放的费用,也应按年初预算分月摊入,防止成本起伏太大。
现在医疗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医疗卫生部门应顺应社会的发展,强化成本核算,实现高效低耗。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理论依据,各医院在实际操作中方法各不相同,也不尽科学,使得医院之间核算的结果没有可比性,不利于医院之间彼此交流,也不利于卫生行政部门掌握真实情况。因此,国家应尽快建立起成本费用划归的统一而合理的标准。
参考文献:
[1]许江滨,孙强.我国医院成本核算理论和实践问题探讨.中国卫生经济,2005;24
[2]刘志勇.医院全成本核算解决方案探讨.中国卫生经济,2005;24
(责任编辑:刘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