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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然而,法律部门划分在理论上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基本法律部门划分的唯一标准应当是法的调整对象,即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现代国家中,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政治关系、行政关系、诉讼与非诉讼程序关系等。基本法律部门包括政治法、行政法、民商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