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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深刻总结,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有力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和策略。中央提出要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建立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如何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成为一个值得探索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