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些赞成联盟的公司所持的理由中有许多——例如,协同作用和规模经济——同样可用于收购。按照本文作者的意见,经理们因而应该在着手进行联盟工作之前,认真考虑这些可供选择的战略措施。如果看来收购是可行的,它所包含的义务在价值方面超过了灵活性的好处,目标资产已经可以消化,它们的价值可以比较容易地进行评估,那就不宜进行合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