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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部署,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精神,及时出台了保供应、稳物价、安民生的八项措施,市场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CPI涨幅排序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居于较低位次。但也要看到,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国内物价持续高位运行,影响市场物价的不利因素仍较突出,实现全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