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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年的检察官生涯中,我曾收过案件当事人送的一个礼物,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至今,我一直珍藏着它。
那是夏天的事了,当时我正在办公室阅卷,一位自称是被告人家属的人找到了我。大熱天,已过古稀的老人衣衫都被汗水浸湿,看上去疲惫不堪。一问,老人居然是从几十公里外的北王村赶来的,就是想问问他孙子会判多少年,能不能判轻一些。
案情很简单。几个月前,因为宅基地纠纷,老人的孙子即被告人李某与邻居厮打起来。后来村干部赶来调解,李某竟跑回家中抄起一杆长枪出来,好在并没有开枪,只是威吓一下村干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过私造枪支,毕竟是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的管理法规,李某因此被捕。我已经提审过他,李某说造枪是准备打野兔用的,没想打人,他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
老人看来是太挂念孩子了,我把李某的近况告诉了他,又将有关法律规定详细地解释给他听,再三向他保证李某会得到公正的处理。老人听罢似乎才松了口气,不住地说谢谢:“村里人讲我孙子打村干部,而且我没托熟人找关系,看来得重判,我不放心啊!”
交谈之中,我随口问起宅基地的事,不料他的脸上顿起愁云。原来老人中年丧子,儿媳改嫁,是他们老两口把孙子李某拉扯大的。眼看孙子就该成家了,老两口好容易攒些钱想再盖间屋,可邻家提出他家的宅基地位置不对,说啥也不让他们动工。
送走老人,我心中却不踏实。宅基地问题没有解决,以后不还得有纠纷吗?过了两天,我因另一案件到南王村取证。路过北王村时心中一动,让司机拐到村里,我要亲眼看看老人的宅基地。
老人对我的出现非常意外,他和老伴忙乎着给我倒水、让座,不住地寒暄。然而,屋里那种贫穷、破败的景象使我心中一酸。“盖完屋日子就好了,”老人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搓着手说:“有了房子,就了了个大心思。”
老人的宅基地位于村东,紧挨一片池塘,已经垒了一圈砖了,唯一可以开门的位置,恰好对着邻家大门。看到这,我心有所悟:“不能正对大门,是吗?”老人叹口气:“他们说风水不好,也挡路。可我找村里,村里说宅基地哪能随便动地方?没办法,人家先盖的屋。”
回到院里,我立即给镇土地所李所长打了个电话,把情况仔细说了一番:“老人一家三口盖个屋确实不容易,宅基地的事你给通融一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帮忙解决了吧。”李所长哈哈笑了起来:“他和你是什么关系?让你这检察官说情?”我也哈哈笑道:“那是我爷爷啊。”
两天后,老人再次敲开了我办公室的门,依然衣衫尽湿,不过眼中似乎有了光芒:“昨天镇土地所来了两个人,说是重新给我划宅基地,忙活了半天,我猜是你帮的忙。”我赶紧摆手:“你的问题早该解决,哪是我帮忙?”他将手中的塑料袋放在我桌上:“不知该怎么谢你,送给你一个茶杯。”我忙让老人拿走,他坚决地说:“这不是贿赂你,我是想你以后再到乡下去,正好用这茶杯带点水喝呀!”
推辞不过,我只好答应老人,收下这“礼品”。临走,老人坚持要和我握握手:“我孙子的案子交给你们这样的检察官办,我放心。”
送走老人后,我打开塑料袋,是一只廉价的塑料旅行杯,显然不属于坐办公室的人端着的杯子,但这却是老人酷暑中赶几十公里路送来的礼物啊!他想借此表达谢意——尽管我只是打了个电话而已!我小心收起这意外的馈赠,放在办公桌抽屉里。
每次看到那个茶杯,我都会想起一个老人恳切的言语:“以后再到乡下去……”脑海中每每都会浮现那一双浑浊却充满期盼的眼睛。它注视着我,让我在繁忙的检察工作中不敢有丝毫懈怠。
(本文作者单位: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