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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行为和现实世界行为存在差异,在不同偏好和信念下的网络行为体现着不同的特征,而相应的约束和治理机制也存在差异。本文对比了各国网络行为管理模式差异,对我国的网络行为管理模式提出了建议。网络行为管理模式可以分为行业自律政府指导型和政府严格控制型两种,英美主要通过行业自律和政府服务指导实现对互联网的监管,我国主要依靠政府的规制和司法实现互联网监控,是典型的政府主导体制,存在多个部门从不同角度对互联网进行管制,而行业自律的作用较弱。未来可以更多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提高政府规制的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