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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信用社只在农村乡一级设立办事机构,其主管部门一般由县农业银行的信用合作股代理。这种体制很容易把信用社当成农业银行的附庸,并由于网点的限制很难进行自身的发展,因而不能适应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我认为实行“上分下伸”的办法,是目前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方向。“上分”就是在县一级将信用社从农业银行中完全独立出来。因为信用社和农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