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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力架空高压线路下往往违法种植高杆植物,极易造成电网短路和停电等事故,虽历经数年数次整治,目前问题依然严重,必须对高杆植物的危害原因进行分析,探讨有效的综合整治措施,以便预防和控制高杆植物带来的危害。
关键词:高压线路;高杆植物;整治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但是在东莞市范围内,农村居民往往在线行下面种植桉树、荔枝树、龙眼树等经济树种,成片快速生长的高杆植物逐渐逼近高压输电线路,部分树梢与线路的距离已远低于安全距离。如果风力稍大或遇上雷雨天气,随时可能引起线路跳闸,并引发连锁反应,造成整个东莞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果不堪设想。
一、电力线路下高杆植物危害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的限制,线路的征地往往只局限了杆塔塔基的问题,对于线路下面的土地并没有征收,只是对村民进行小量的青苗赔偿,在东莞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线路下面的土地资源显得尤为珍贵,在现实利益驱动下,线路下面的违法建筑和高杆植物种植总是屡禁不止。
(一)农村居民种植的原因分析
由于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需要,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越来越少,甚至个别镇区出现零耕地的情况,迫使农民争取每分每寸的土地进行种植。另一方面,政府大力鼓励农民开展农业种植养殖业,但是对违法在线路下面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没有给予重视,造成农民占地为王,随意种植高杆植物,影响电网的安全。
(二)政府监管缺失的原因分析
由于政企分家,地方政府部门往往觉得线路下面高杆植物问题是电力企业自身的职责范围,政府没有直接责任,这种误解的存在,造成了地方政府处理高杆植物危害出现不积极、不出力等情况;地方政府往往将涉及农民的问题属地化处理,则主要交由村民委员会(村书记、主任)进行处理,而村书记和主任往往由地方农民选举产生,不愿意得罪本村居民,同样在处理高杆植物问题上不积极。
(三)赔偿困难原因分析
供电部分与种植村民之间协商清理高杆植物,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无法满足村民提出的“赔偿”要求。电力建设赔偿标准、地方赔偿标准与村民的期待赔偿诉求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加大了电力部分清理高杆植物的难度。
二、整治电力线路下高杆植物的管控措施
通过对高杆植物危害的原因分析可见,整治工作难度是比较大的,建议结合问题的根源,开展以下的整治措施:
(一)政企携手消除安全隐患
积极联系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明确高杆植物造成电网故障严重时会引发地区大面积停电,给当地经济带来很大的损失,并为社会的不稳定带来一定的风险,以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由政府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确需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应经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产权人同意,征得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
(二)加强线路保护法律教育
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供用电秩序,以保障对全市经济建设和城乡居民稳定安全用电。
(三)加强对电力线路的巡视、检查
发现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等行为,要及时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会同公安、城管和农业等部门联合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高杆植物所有者承担。
(四)密切配合做好辖区内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整治工作
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移栽或砍伐,凡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种植高杆植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违反规定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结语
东莞供电局不断加强与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并就高杆植物对供电线路安全的问题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联合共同开展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高杆植物的危害,取得良好的效果,高杆植物引起的电网事故大幅减少,确保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焦永升--电力线路防外力破坏的探讨,《农村电工》,2012年第6期。
[2] 严彰颖,张辽—试论供电设备防外力破坏策略,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
关键词:高压线路;高杆植物;整治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但是在东莞市范围内,农村居民往往在线行下面种植桉树、荔枝树、龙眼树等经济树种,成片快速生长的高杆植物逐渐逼近高压输电线路,部分树梢与线路的距离已远低于安全距离。如果风力稍大或遇上雷雨天气,随时可能引起线路跳闸,并引发连锁反应,造成整个东莞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果不堪设想。
一、电力线路下高杆植物危害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力建设投资的限制,线路的征地往往只局限了杆塔塔基的问题,对于线路下面的土地并没有征收,只是对村民进行小量的青苗赔偿,在东莞市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线路下面的土地资源显得尤为珍贵,在现实利益驱动下,线路下面的违法建筑和高杆植物种植总是屡禁不止。
(一)农村居民种植的原因分析
由于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需要,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越来越少,甚至个别镇区出现零耕地的情况,迫使农民争取每分每寸的土地进行种植。另一方面,政府大力鼓励农民开展农业种植养殖业,但是对违法在线路下面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没有给予重视,造成农民占地为王,随意种植高杆植物,影响电网的安全。
(二)政府监管缺失的原因分析
由于政企分家,地方政府部门往往觉得线路下面高杆植物问题是电力企业自身的职责范围,政府没有直接责任,这种误解的存在,造成了地方政府处理高杆植物危害出现不积极、不出力等情况;地方政府往往将涉及农民的问题属地化处理,则主要交由村民委员会(村书记、主任)进行处理,而村书记和主任往往由地方农民选举产生,不愿意得罪本村居民,同样在处理高杆植物问题上不积极。
(三)赔偿困难原因分析
供电部分与种植村民之间协商清理高杆植物,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无法满足村民提出的“赔偿”要求。电力建设赔偿标准、地方赔偿标准与村民的期待赔偿诉求之间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加大了电力部分清理高杆植物的难度。
二、整治电力线路下高杆植物的管控措施
通过对高杆植物危害的原因分析可见,整治工作难度是比较大的,建议结合问题的根源,开展以下的整治措施:
(一)政企携手消除安全隐患
积极联系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明确高杆植物造成电网故障严重时会引发地区大面积停电,给当地经济带来很大的损失,并为社会的不稳定带来一定的风险,以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由政府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确需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应经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产权人同意,征得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种植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
(二)加强线路保护法律教育
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大电力行政执法力度,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确保供用电秩序,以保障对全市经济建设和城乡居民稳定安全用电。
(三)加强对电力线路的巡视、检查
发现在依法划定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等行为,要及时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会同公安、城管和农业等部门联合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高杆植物所有者承担。
(四)密切配合做好辖区内电力线路保护区的整治工作
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移栽或砍伐,凡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法种植高杆植物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而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由违反规定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结语
东莞供电局不断加强与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并就高杆植物对供电线路安全的问题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联合共同开展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高杆植物的危害,取得良好的效果,高杆植物引起的电网事故大幅减少,确保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 焦永升--电力线路防外力破坏的探讨,《农村电工》,2012年第6期。
[2] 严彰颖,张辽—试论供电设备防外力破坏策略,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