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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抑制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中央政府部门采取备种措施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在2006年颁布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文件,试图以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然而,这些调控措施的运用却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面对我国的具体情况,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行政之手理应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规制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