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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经常可见“大女”一词,有些学者认为:它指“作为户主的寡妇或者单身女性,可能也有一些是替代外出服役的丈夫或儿子而临时作为户主的。她们承担着一定的赋税责任,同时也有一定的机会与外界进行交往。”笔者认为,“大女”主要指家庭子女辈份中排行为长的女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可以是幼女、成年女性、已婚妇女,也可以是寡妇。称成年女子为“大女”,这是当地社会上对这类女性约定俗成的一种称谓,不是什么能做“户主”的寡妇或“单身女性”的代名词。在唐代社会里,家中若有男夫,不管在役、在任,注册户籍时必须登记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