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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和国务院“在全社会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2004年至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天津市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的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快天津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步伐,为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