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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民冲突加剧的根源,在于民众公法权利诉求的增长与公权力机关回应的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公法权利意识是民众主体意识觉醒的产物,公权力的回应当以平等和公平为基础,遵循人本化、全面性和及时性三项原则,丰富公共服务的类型,构建多元的公共服务体制,以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为支撑,建立互动机制,搭建合作型公法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