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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美国高校内部的领导机构。其特点是:具有悠久的历史与明确的法律地位,承担重要的职责与拥有较大的权力,多样化的人员构成与弹性的任期,清晰的内部结构与稳定的运行机制,与校长之间明确的分工和良好的协作关系,不断地发展和改革。通过对美国高校董事会制度的研究,并结合我国高校现行内部管理制度所面临的尴尬困境,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必须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现行领导制度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职业校长负责制,并以法律形式确立董事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