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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继沿海开放、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考虑,在党的十六大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施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方针任务和政策措施。中央领导同志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十分关心,多次到东北视察指导。国务院成立了由温家宝总理任组长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三年多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一、实施振兴战略三年多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年多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东北三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确定的方针政策,积极谋划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着眼于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结构趋向合理,对外开放度增加,发展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老国有工业企业逐步摆脱困境,正在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一)经济发展明显加快
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三省的经济步入快车道。一是增长速度逐步赶上全国平均增速。2003年~2006年,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0.8%、12.3%、12.0%和13.48%,改革开放以来被拉开的发展差距逐年缩小,赶上了全国平均增速。二是粮食产量连创新高。2004年~2006年,东北三省粮食产量占全国当年粮食总产量比重分别为15.4%、16.4%和16.5%,逐年上升,为全国粮食供求平衡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较大贡献。三是投资持续高速增长。2004年~2006年,东北三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5%、39.3%和37.4%,高出全国当年增速5.9个、12.1个和12.9个百分点,占全国的比重由2003年的7.6%提高到2006年的10%,遏制住了投资下滑势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较好地贯彻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四是居民收入稳定提高。2006年辽、吉、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6%、12.5%和11.0%,增速高于全国2.2个、2.1个和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 9.0%、11.6%和10.3%,增速高于全国1.6个、4.2个和2.9个百分点。
(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
实施振兴战略以来,东北三省加快了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步伐。截止2006年底,辽宁省85%以上的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中小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吉林省3228户国企完成改制,改制面达到98%。黑龙江省完成改制企业3302户,占应改制企业的96%。
企业联合重组步伐加快。鞍钢与本钢联合重组为鞍本钢铁集团。大连造船和大连新船两大船舶生产企业合并成立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造船能力达到全国的1/5以上。沈阳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和沈阳矿山机器厂重组为北方重工。中铝集团出资5亿元收购了抚顺铝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重组了辽宁华锦化工集团。中钢集团公司重组了原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厂、沈阳压缩机厂、沈阳水泵厂重组为沈鼓集团,并引入中石油、中石化作为战略投资者。沈阳一、三机床厂和中捷友谊厂合并成沈阳机床集团,在上海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引进国外基金重组,一举扭转了债务负担沉重的局面。国有经济在改制中控制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2006年,辽、吉、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2%、63%和86%。
非公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辽、吉、黑三省非公有制经济分别完成增加值同比增长17.0%、25.5%和20.1%,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1.8%、37.0%和37.6%。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改革改组改造。特变电工与沈变实施了战略重组。山东晨鸣纸业收购了严重困难的吉纸股份,重新启动了生产。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偏高的局面有所改变。
(三)对外开放开创新局面
针对东北三省经济外向度大大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振兴东北办成立伊始,就把促进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摆在突出位置,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起草并印发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东北三省以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对外开放工作。
三年多来,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一是利用外资迅猛增长。2004年~2006年,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1.7%、89.5%和48.3%,分别比当年全国平均增幅高37.6、37.9和43.8个百分点。投资25亿美元的英特尔大规模集成电路等一大批项目落户东北。二是外资银行在东北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底,外资银行在沈阳和大连共设立了9家分行、9家代表处。三是成功实施双向的投资并购,与一批国外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集团联姻。黑龙江哈量集团成功并购了德国凯狮集团;大连机床收购了美国英格索尔公司的生产制造公司和德国兹默曼公司;沈阳机床成功并购德国希斯公司。
(四)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装备制造业重振雄风
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使重点老企业的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能力不断增强。沈阳、大连两大机床公司产量双双进入世界机床十强。齐二年产重型数控机床能力突破百台,居世界首位。哈电集团大型发电设备年产量突破2000万千瓦,创世界发电设备制造史上的新记录,并开始成套出口,承接了苏丹吉利电站工程和麦洛维大坝输变电项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突破技术瓶颈,实现了大型电站空冷系统的国产化,打破了外国公司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大连船舶重工手持订单跃升至全球第五位。一重集团的加氢反应器和中宽带钢冷热连轧机、沈重的大型盾构机等重点产品大幅度拓展了市场空间。2006年东北三省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超过全国4个百分点,利润增速也远高于同期全国装备制造业利润和东北三省工业的利润增速。
辽宁沿海经济带、吉林长吉经济区,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等一批产业积聚地,正在规划和建设中。沈阳铁西新区依靠自身力量,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成功地对原铁西区的200多户老工业企业实施了搬迁重组重建。以沈阳机床、北方重工、沈鼓为代表的一批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并涌现出大成、皓月、远大、北方交通、特变电工、路明等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妥善安置了大批下岗职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东北老工业基地依托煤矿、森工、有色金属、石油兴起的资源型城市多,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的一大难点。2005年以来,国务院批准资源城市转型试点范围扩大到大庆、伊春、辽源、白山和盘锦市,试点工作有序展开。
自实施振兴战略以来,国家累计投资65亿元,用于东北三省15个采煤沉陷区项目的治理改造,新建住宅面积907万平方米,安置居民15.24万户。东北三省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有序展开,国家先后投资12.2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配套的基础设施、学校和医院建设补助。至2006年底,辽宁省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连片棚户区改造面积1212万平方米,吉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面积1300万平方米,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已经开始实施。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入人心,被誉为民心工程,并已影响到其它地区。西部有些省已开始按东北模式,把棚户区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民生工程。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振兴东北办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并已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即将由国务院颁发,形成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性、制度性、政策性文件。
(六)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一批关系到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开工建设。哈大高速客运专线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将在年内开工建设。大连到烟台的火车轮渡、长春新机场建成投入运营。沈大高速公路扩建成为中国第一条八车道高速公路。大连港30万吨原油和25万吨矿石码头、营口港20万吨矿石码头等工程交付使用。大窑湾集装箱码头二期完工,三期工程开始建设。大伙房输水一期工程、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进展顺利。哈南到合心和方牡敦包两条500千伏的输电线路建成。大连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4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2007年9月开工。沈阳地铁一号线建设进展顺利。长白山、漠河、大庆等支线机场开工建设。这一批项目建成后东北地区的发展后劲将大大增强。
(七)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吉林、黑龙江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通过了国务院组织的验收。东北三省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起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截止2006年底,三省共完成491万下岗职工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并轨工作,累积做实个人帐户基金380亿元。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推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点工作来抓。针对“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加大就业扶持力度。2006年东北三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东北老工业基地发生的这些变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作出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结果,也是东北人民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的结果。三年多来的实践也证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经济转型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依靠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坚持用改革开放的办法实现经济转型具有典型意义。党中央做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作为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大战略,将会对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调整,从而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是我们经济转型期的一场新的“辽沈战役”。
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清醒地看到,目前东北地区所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发达地区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影响长远发展和振兴进程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实现把老工业基地建成“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的目标,还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目前,困扰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突出问题是:
(一)体制机制创新和思想观念转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虽已取得重大进展,但许多企业尚未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机制不活。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也不容忽视。民营经济仍然弱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企业多,改制资金缺口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缓慢。“等靠要”思想还在部分干部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传统产业比重大,产业链短,精深加工度低,核心竞争力不突出等问题。东北三省成套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但装备制造业技术转化能力和技术创新活力不足,生产集约化程度低,产品配套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和成套能力不强,东北的装备制造业要重整雄风,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还要下更大功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三)巨额不良资产制约东北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东北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不良贷款余额近1400亿元,占整个地区不良贷款总额的近50%。 巨额不良资产以及亟待改善的信用环境,导致东北地区资金大量沉淀或外流。截至2006年底,东北三省存贷差高达8000多亿元,资金外流严重,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减弱。
(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任务突出
东北资源型城市多达30余个,占全国的1/4强。目前,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尚未形成,资源枯竭城市面临困境。接续产业亟待发展、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有待建立;地方吸纳就业能力较弱,有的城市稳定就业率仅为60%左右;困难群体比重高,一些城市低保人员占非农业人口的10%以上;生态破坏严重,部分地区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五)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很大
东北三省森工、军工、煤炭行业等困难群体近500万人,枯竭矿山和破产重组老企业的富余人员较多,再加上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东北地区就业再就业压力很大。国企改制重组、破产矿区历史欠账、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等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亟待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很重。此外,东北地区森林、湿地和黑土地保护等生态建设亟待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要深刻认识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奋斗的准备,做到支持力度不减,确保政策措施到位,努力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三、三年振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体会
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转型和谋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在欧洲、美洲等发达国家也面临过英国伯明翰、德国鲁尔、美国匹兹堡等老工业基地的转型问题,并仍面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难题。中国在人均GDP不足1000元美元的情况下,出现大面积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问题,更有其特殊性。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三年多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新路子”的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对东北振兴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深刻体会到,胡锦涛总书记的“四个坚定不移”也是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和必须遵循的准则。
(一)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三年多来,我们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始终不渝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振兴工作的切入点,在东北地区开展了解放思想、二次创业的讨论,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靠艰苦创业实现振兴的观念,同时开拓创新,冲破旧思想旧体制的束缚,提出了具有创新精神的改革措施,在东北开展了大面积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社会保障改革试点,近500万产业工人转变国有身份并得到妥善安置,如此深刻且涉及面巨大、平稳推进的改革是前所未有的。
(二)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
东北三省认真贯彻《若干意见》精神,在振兴工作中把改革开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打开放牌,走改革路,在改革开放中加快发展和振兴。东北三省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各项工作之首。大规模、大力度的国企改革促进了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大调整,也为招商引资释放了巨大空间。民间投资和外资增长迅速,如吉林省在2006年新增投资中,民间投资已经占到总投资规模的53.6%,逐步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国有投资上大项目的“项目怪圈”,告别了国有经济一股独大的历史。
(三)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
东北三省重化工业比重较大,高耗能、低附加值的企业较多。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制约着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三年多来,在振兴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解决“三农”问题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东北地区的商品粮基地地位。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动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东北三省在三年振兴过程中环境污染重、资源消耗大的“五小”企业基本得到控制,没有借振兴之机而盲目发展。
(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必须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和谐
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多,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群众生计艰难,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三年多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在实施调整改造的各项措施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扩大就业和社保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使人民群众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针对“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政府出钱买岗位,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在开展城镇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中,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障并轨工作与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经振兴东北办积极推动协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阜新海洲煤矿破产职工群体上访事件及阜新市经济转型等问题的七项政策措施。
四、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老工业基地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目标、任务、政策和要求都已明确,关键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适应新形势、采用新办法、走出新路子,不断开创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的新局面。
(一)巩固东北商品粮基地的地位,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继续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由于水利设施不完善,东北尚有大片低产田,粮食生产潜力依然很大,要加大对大型灌区和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搞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等重点建设。引江灌溉工程应尽快统一认识,付诸实施。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要江河防洪治理。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扶持现代养殖业,建设一批农业基础科研设施。支持粮食主产区道路建设,提高农产品运输能力。改善农村饮水、道路、居住、通讯、医疗、文化等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装备、石化、钢铁、农产品深加工、医药等优势产业,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装备制造、大型冶金和石化生产基地,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东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搞好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东北地区服务业,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支持体育、文化创意、展会、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产业的发展。
(三)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
继续完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出台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的实施细则,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装备采购管理办法。推进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围绕百万千瓦核电、高速列车等16个重点发展领域,结合重大工程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组织若干项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技术的协同科研攻关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鼓励国内各类所有制资本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国内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加大对重大装备研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四)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和对外开放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大型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务院已批准鞍本钢铁集团重组,要尽快实质性联合。进一步落实并完善推动东北地区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加快东北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跨国公司参与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改制的引导和规范。进一步推动沿海沿边开放和图们江流域国际合作,开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开发结合的规划制定,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在资源领域的合作。
(五)大力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抓紧出台《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起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搞好已批准的阜新、大庆、伊春、辽源、白山和盘锦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路子。对资源型城市分类指导,培育壮大接续产业。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集中扶持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建设一批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并能充分吸纳就业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高度重视阜新海州露天矿、抚顺西露天矿、矸石山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提早做出预案并组织治理。
(六)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
协调东北地区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机制。抓紧实施松花江、图们江、辽河、环渤海湾水域环境治理。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治理,解决农村、林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黑土区水土保持、科尔沁沙地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严格限制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推进电厂脱硫等工业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替代能源。
(七)积极推进能源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铁路运输能力不足已成为东北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加快哈大客运专线、长春吉林城际铁路、哈尔滨齐齐哈尔城际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以及东北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红沿河核电工程等重大电源项目,推进鹤岗电厂和双鸭山煤电一体化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庄河电厂、康平电厂建设。加快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加强大庆油田深部和周边区域风险勘探、松辽盆地深层天然气的开发,加快建设东北天然气管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八)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解决森工、煤炭、军工等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完成15个采煤沉陷区居民的搬迁改造,尽快编制完成棚户区改造计划,抓紧完成原中央下放煤矿企业棚户区及5万平方米以上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适时开展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九)加强对振兴工作的协调指导
做好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指导工作,对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执行的问题进行研究。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进行统一管理指导,促进全国范围内老工业基地更好更快地发展。《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制定,标志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要贯彻落实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推进东北地区农业、交通、工业、高技术、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的实施,推动东北地区经济市场一体化进程。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重大而具有深远意义的工程。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全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一、实施振兴战略三年多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三年多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东北三省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确定的方针政策,积极谋划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着眼于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结构趋向合理,对外开放度增加,发展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老国有工业企业逐步摆脱困境,正在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一)经济发展明显加快
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三省的经济步入快车道。一是增长速度逐步赶上全国平均增速。2003年~2006年,东北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0.8%、12.3%、12.0%和13.48%,改革开放以来被拉开的发展差距逐年缩小,赶上了全国平均增速。二是粮食产量连创新高。2004年~2006年,东北三省粮食产量占全国当年粮食总产量比重分别为15.4%、16.4%和16.5%,逐年上升,为全国粮食供求平衡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较大贡献。三是投资持续高速增长。2004年~2006年,东北三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5%、39.3%和37.4%,高出全国当年增速5.9个、12.1个和12.9个百分点,占全国的比重由2003年的7.6%提高到2006年的10%,遏制住了投资下滑势头。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集中在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较好地贯彻了国家的产业政策。四是居民收入稳定提高。2006年辽、吉、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2.6%、12.5%和11.0%,增速高于全国2.2个、2.1个和0.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 9.0%、11.6%和10.3%,增速高于全国1.6个、4.2个和2.9个百分点。
(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
实施振兴战略以来,东北三省加快了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步伐。截止2006年底,辽宁省85%以上的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中小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吉林省3228户国企完成改制,改制面达到98%。黑龙江省完成改制企业3302户,占应改制企业的96%。
企业联合重组步伐加快。鞍钢与本钢联合重组为鞍本钢铁集团。大连造船和大连新船两大船舶生产企业合并成立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造船能力达到全国的1/5以上。沈阳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和沈阳矿山机器厂重组为北方重工。中铝集团出资5亿元收购了抚顺铝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重组了辽宁华锦化工集团。中钢集团公司重组了原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厂、沈阳压缩机厂、沈阳水泵厂重组为沈鼓集团,并引入中石油、中石化作为战略投资者。沈阳一、三机床厂和中捷友谊厂合并成沈阳机床集团,在上海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引进国外基金重组,一举扭转了债务负担沉重的局面。国有经济在改制中控制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2006年,辽、吉、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52%、63%和86%。
非公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辽、吉、黑三省非公有制经济分别完成增加值同比增长17.0%、25.5%和20.1%,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1.8%、37.0%和37.6%。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改革改组改造。特变电工与沈变实施了战略重组。山东晨鸣纸业收购了严重困难的吉纸股份,重新启动了生产。东北地区国有经济比重偏高的局面有所改变。
(三)对外开放开创新局面
针对东北三省经济外向度大大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状,振兴东北办成立伊始,就把促进东北地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摆在突出位置,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起草并印发了《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东北三省以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精神为契机,扎实推进对外开放工作。
三年多来,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一是利用外资迅猛增长。2004年~2006年,东北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了51.7%、89.5%和48.3%,分别比当年全国平均增幅高37.6、37.9和43.8个百分点。投资25亿美元的英特尔大规模集成电路等一大批项目落户东北。二是外资银行在东北发展迅速。截至2006年底,外资银行在沈阳和大连共设立了9家分行、9家代表处。三是成功实施双向的投资并购,与一批国外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集团联姻。黑龙江哈量集团成功并购了德国凯狮集团;大连机床收购了美国英格索尔公司的生产制造公司和德国兹默曼公司;沈阳机床成功并购德国希斯公司。
(四)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装备制造业重振雄风
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一批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使重点老企业的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能力不断增强。沈阳、大连两大机床公司产量双双进入世界机床十强。齐二年产重型数控机床能力突破百台,居世界首位。哈电集团大型发电设备年产量突破2000万千瓦,创世界发电设备制造史上的新记录,并开始成套出口,承接了苏丹吉利电站工程和麦洛维大坝输变电项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突破技术瓶颈,实现了大型电站空冷系统的国产化,打破了外国公司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大连船舶重工手持订单跃升至全球第五位。一重集团的加氢反应器和中宽带钢冷热连轧机、沈重的大型盾构机等重点产品大幅度拓展了市场空间。2006年东北三省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超过全国4个百分点,利润增速也远高于同期全国装备制造业利润和东北三省工业的利润增速。
辽宁沿海经济带、吉林长吉经济区,黑龙江哈大齐工业走廊等一批产业积聚地,正在规划和建设中。沈阳铁西新区依靠自身力量,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成功地对原铁西区的200多户老工业企业实施了搬迁重组重建。以沈阳机床、北方重工、沈鼓为代表的一批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并涌现出大成、皓月、远大、北方交通、特变电工、路明等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和上市公司,妥善安置了大批下岗职工,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东北老工业基地依托煤矿、森工、有色金属、石油兴起的资源型城市多,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经济转型,是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的一大难点。2005年以来,国务院批准资源城市转型试点范围扩大到大庆、伊春、辽源、白山和盘锦市,试点工作有序展开。
自实施振兴战略以来,国家累计投资65亿元,用于东北三省15个采煤沉陷区项目的治理改造,新建住宅面积907万平方米,安置居民15.24万户。东北三省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有序展开,国家先后投资12.2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配套的基础设施、学校和医院建设补助。至2006年底,辽宁省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连片棚户区改造面积1212万平方米,吉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面积1300万平方米,黑龙江省棚户区改造规划已经开始实施。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入人心,被誉为民心工程,并已影响到其它地区。西部有些省已开始按东北模式,把棚户区作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民生工程。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振兴东北办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并已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第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审议,即将由国务院颁发,形成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性、制度性、政策性文件。
(六)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一批关系到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开工建设。哈大高速客运专线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将在年内开工建设。大连到烟台的火车轮渡、长春新机场建成投入运营。沈大高速公路扩建成为中国第一条八车道高速公路。大连港30万吨原油和25万吨矿石码头、营口港20万吨矿石码头等工程交付使用。大窑湾集装箱码头二期完工,三期工程开始建设。大伙房输水一期工程、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进展顺利。哈南到合心和方牡敦包两条500千伏的输电线路建成。大连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4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2007年9月开工。沈阳地铁一号线建设进展顺利。长白山、漠河、大庆等支线机场开工建设。这一批项目建成后东北地区的发展后劲将大大增强。
(七)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吉林、黑龙江省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并通过了国务院组织的验收。东北三省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起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截止2006年底,三省共完成491万下岗职工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并轨工作,累积做实个人帐户基金380亿元。
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推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点工作来抓。针对“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加大就业扶持力度。2006年东北三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东北老工业基地发生的这些变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作出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结果,也是东北人民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的结果。三年多来的实践也证明,东北老工业基地在经济转型期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依靠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坚持用改革开放的办法实现经济转型具有典型意义。党中央做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决策,作为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大战略,将会对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调整,从而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是我们经济转型期的一场新的“辽沈战役”。
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清醒地看到,目前东北地区所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发达地区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影响长远发展和振兴进程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实现把老工业基地建成“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的目标,还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目前,困扰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突出问题是:
(一)体制机制创新和思想观念转变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虽已取得重大进展,但许多企业尚未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机制不活。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也不容忽视。民营经济仍然弱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企业多,改制资金缺口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缓慢。“等靠要”思想还在部分干部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加强
东北老工业基地存在传统产业比重大,产业链短,精深加工度低,核心竞争力不突出等问题。东北三省成套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但装备制造业技术转化能力和技术创新活力不足,生产集约化程度低,产品配套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和成套能力不强,东北的装备制造业要重整雄风,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还要下更大功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三)巨额不良资产制约东北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
东北三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不良贷款余额近1400亿元,占整个地区不良贷款总额的近50%。 巨额不良资产以及亟待改善的信用环境,导致东北地区资金大量沉淀或外流。截至2006年底,东北三省存贷差高达8000多亿元,资金外流严重,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减弱。
(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任务突出
东北资源型城市多达30余个,占全国的1/4强。目前,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尚未形成,资源枯竭城市面临困境。接续产业亟待发展、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有待建立;地方吸纳就业能力较弱,有的城市稳定就业率仅为60%左右;困难群体比重高,一些城市低保人员占非农业人口的10%以上;生态破坏严重,部分地区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五)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很大
东北三省森工、军工、煤炭行业等困难群体近500万人,枯竭矿山和破产重组老企业的富余人员较多,再加上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东北地区就业再就业压力很大。国企改制重组、破产矿区历史欠账、大集体职工生活困难等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亟待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很重。此外,东北地区森林、湿地和黑土地保护等生态建设亟待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要深刻认识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奋斗的准备,做到支持力度不减,确保政策措施到位,努力实现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三、三年振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体会
老工业基地的经济转型和谋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一项世界性课题。在欧洲、美洲等发达国家也面临过英国伯明翰、德国鲁尔、美国匹兹堡等老工业基地的转型问题,并仍面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难题。中国在人均GDP不足1000元美元的情况下,出现大面积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问题,更有其特殊性。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三年多来,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新路子”的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对东北振兴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深刻体会到,胡锦涛总书记的“四个坚定不移”也是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和必须遵循的准则。
(一)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
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深,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三年多来,我们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始终不渝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振兴工作的切入点,在东北地区开展了解放思想、二次创业的讨论,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靠艰苦创业实现振兴的观念,同时开拓创新,冲破旧思想旧体制的束缚,提出了具有创新精神的改革措施,在东北开展了大面积的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社会保障改革试点,近500万产业工人转变国有身份并得到妥善安置,如此深刻且涉及面巨大、平稳推进的改革是前所未有的。
(二)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
东北三省认真贯彻《若干意见》精神,在振兴工作中把改革开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打开放牌,走改革路,在改革开放中加快发展和振兴。东北三省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各项工作之首。大规模、大力度的国企改革促进了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的大调整,也为招商引资释放了巨大空间。民间投资和外资增长迅速,如吉林省在2006年新增投资中,民间投资已经占到总投资规模的53.6%,逐步改变了过去单纯依靠国有投资上大项目的“项目怪圈”,告别了国有经济一股独大的历史。
(三)振兴老工业基地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
东北三省重化工业比重较大,高耗能、低附加值的企业较多。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制约着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三年多来,在振兴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解决“三农”问题力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东北地区的商品粮基地地位。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动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东北三省在三年振兴过程中环境污染重、资源消耗大的“五小”企业基本得到控制,没有借振兴之机而盲目发展。
(四)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必须坚定不移地促进社会和谐
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多,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群众生计艰难,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三年多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在实施调整改造的各项措施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扩大就业和社保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使人民群众在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针对“4050”等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政府出钱买岗位,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在开展城镇社会保障试点工作中,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障并轨工作与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经振兴东北办积极推动协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解决阜新海洲煤矿破产职工群体上访事件及阜新市经济转型等问题的七项政策措施。
四、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老工业基地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目标、任务、政策和要求都已明确,关键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适应新形势、采用新办法、走出新路子,不断开创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的新局面。
(一)巩固东北商品粮基地的地位,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继续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由于水利设施不完善,东北尚有大片低产田,粮食生产潜力依然很大,要加大对大型灌区和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搞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等重点建设。引江灌溉工程应尽快统一认识,付诸实施。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要江河防洪治理。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扶持现代养殖业,建设一批农业基础科研设施。支持粮食主产区道路建设,提高农产品运输能力。改善农村饮水、道路、居住、通讯、医疗、文化等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装备、石化、钢铁、农产品深加工、医药等优势产业,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装备制造、大型冶金和石化生产基地,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东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搞好信息、生物和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东北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东北地区服务业,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支持体育、文化创意、展会、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产业的发展。
(三)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
继续完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出台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的实施细则,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依托工程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装备采购管理办法。推进关键领域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围绕百万千瓦核电、高速列车等16个重点发展领域,结合重大工程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组织若干项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技术的协同科研攻关和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鼓励国内各类所有制资本参与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国内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加大对重大装备研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四)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和对外开放
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大型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国务院已批准鞍本钢铁集团重组,要尽快实质性联合。进一步落实并完善推动东北地区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加快东北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跨国公司参与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改制的引导和规范。进一步推动沿海沿边开放和图们江流域国际合作,开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开发结合的规划制定,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在资源领域的合作。
(五)大力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抓紧出台《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起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搞好已批准的阜新、大庆、伊春、辽源、白山和盘锦市经济转型试点工作,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的路子。对资源型城市分类指导,培育壮大接续产业。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集中扶持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建设一批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并能充分吸纳就业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高度重视阜新海州露天矿、抚顺西露天矿、矸石山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提早做出预案并组织治理。
(六)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
协调东北地区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机制。抓紧实施松花江、图们江、辽河、环渤海湾水域环境治理。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治理,解决农村、林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与恢复、黑土区水土保持、科尔沁沙地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严格限制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推进电厂脱硫等工业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替代能源。
(七)积极推进能源交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铁路运输能力不足已成为东北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加快哈大客运专线、长春吉林城际铁路、哈尔滨齐齐哈尔城际铁路、东北东部铁路通道以及东北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红沿河核电工程等重大电源项目,推进鹤岗电厂和双鸭山煤电一体化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庄河电厂、康平电厂建设。加快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加强大庆油田深部和周边区域风险勘探、松辽盆地深层天然气的开发,加快建设东北天然气管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八)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进一步做好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工作岗位,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解决森工、煤炭、军工等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完成15个采煤沉陷区居民的搬迁改造,尽快编制完成棚户区改造计划,抓紧完成原中央下放煤矿企业棚户区及5万平方米以上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适时开展林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九)加强对振兴工作的协调指导
做好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指导工作,对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执行的问题进行研究。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进行统一管理指导,促进全国范围内老工业基地更好更快地发展。《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制定,标志着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要贯彻落实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推进东北地区农业、交通、工业、高技术、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等专项规划的实施,推动东北地区经济市场一体化进程。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是一项重大而具有深远意义的工程。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全局,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