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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作为一个群居社会,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尤其对于我们今天这个现代化社会来说,人与人的交往形式日益频繁和多样化,发生矛盾的可能性更是加大。现代社会当中对于纠纷的解决机制主要有自立救济、社会救济和公立救济。当事人对于不同发救济机制可能产生不同发成本支出,成本的多少可能直接影响当事人对于解决机制的选择。本文试图针对纠纷当事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以及采取回避诉讼机制解决纠纷对于建立法治社会而发生的不利后果,利用微观经济学的方法做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