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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协办单位,各处室、分局、执法大队:按照《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渝府令190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实施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备案登记号:渝规审发[2006]3号)。现将《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