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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李先生:我于今年2月25日经熟人介绍,到新疆某县a发展公司b煤矿外包队浙江温州c矿山建设公司项目部从事机电维修工作,次日(26日)正式上班。第四日(28日)9时,经项目经理安排,我下井协助维修井下水仓扒渣机施工点扒渣机后升井。完成维修工作后,我在升井过程中被提升机斗压伤右脚,医院诊断为右脚第4、第5跖骨骨折和楔骨骨折。原本准备和老板私下解决工伤补贴和其他赔偿问题,但是老板不愿出面,协商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