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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于2013年6月开始筹建,2013年11月取得营业执照,2013年12月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发生差旅费3600元、注册登记费32000元、业务招待费20000元、广告费30000元、人员工资13000元、办公费25000元、其他费1000元,预计2014年10月份可投入运营.请问,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如何进行财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