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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是从香港引进的一种商品房销售方式,又称为“楼花买卖”。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和虽已建成但尚不具备交付房屋和移转产权的商品房均是商品房预售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