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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日)沪环规[2019]9号各区生态环境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为转变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式,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