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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笔者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进修时,才开始涉足教法学这一陌生领域。本文只是个人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感受,仅供读者参考。一教法学的位置教法学是穆斯林最重要的传统科学之一。在伊斯兰教里,教法(sharia)和教法学(al-figh)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教法,又称神圣法律或启示法律,其专用语“沙里亚”,原指“通向水源地的道路”,①后来才专指“安拉诫命的道路”,表示一个虔敬的穆斯林在宗教上、道德上和法律上应当遵守的一整套义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