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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治理信用缺失的关键在于制度安排,而界定社会信用制度内涵,应使制度建设具有可操作性。信用制度内在包含信用文化、市场主体信用、信用奖惩机制等三个层次内容,在目前的条件下,我们不可能在信用环境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快速建立起符合国际规则的完善的信用制度。信用制度建设必须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分层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