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十一、中国化妆品该如何同国际接轨 在研究分析国际上化妆品的管理法规基础上。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欧盟、中欧、东欧。美国、日本、韩国、巴西、安第斯公约五国、东南亚联盟国等,绝大部分国家均在产品上市前不需要许可制度。而是备案制,执行INCI成分表和欧盟SCCNFP所规定的化妆品法规。国际上除极少数国家采用产品上市前的许可外,大都采用备案制。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都是近几年改革管理法规的。中国化妆品的管理法规亟待改革并同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