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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和谐社会就是由建立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物质文明、建立在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政治文明和建立在良好的心理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精神文明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的社会。生态文明的提出深化了我们对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的理解,基本理清生态不和谐现象及其根源,使我们对和谐社会建设有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把握,这些对和谐社会的制度构建必然产生新的启示。
关键词:生态文明; 和谐社会; 制度建设; 解读
中图分类号: D6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08)03-0041-02
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报告并特别强调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们注意到,从十二大到十五大,我们党一直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党的十六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治文明。那么如何认识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与之前提出的三大文明间有何关联?生态文明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居于何种地位,起到何种作用?如何看待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不和谐的现象及其根源?这些都是我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话题。
一、和谐社会的生态文明解读
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指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存在状态,亦即自然生态。自然生态有着自在自为的发展规律。人类社会改变了这种规律的作用条件,把自然生态纳入到人类可以改造的范围之内,这就形成了文明。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周易》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的产生基于人类对于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自然资料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物质财富的有限性,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狭义生态文明仅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体表现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2.生态文明建设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通过对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不难发现,多年以来,人类所追求的生态文明(广义)可以细化为三种良好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之间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人与人之间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人与其自身之间良好的心理生态环境。其中,自然生态环境构成了社会物质文明的基础,人文生态环境构成了社会政治文明的基础,心理生态环境构成了社会精神文明的基础。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包含着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了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狭义)建设四个子系统。其中物质文明是基础。自然——人——社会复合体中许多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物质基础,其发展与繁荣更离不开物质基础。可以说,没有物质文明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相应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狭义),更不可能有和谐社会。精神文明是先导。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必须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提供精神动力,必须有先进的科技、教育和文化提供智力支持;政治文明是保障,如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指明正确的方向,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机制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高效廉洁公正的政府本身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内容,科学民主决策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等等,都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生态文明(狭义)是支撑,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不但直接关系到物质文明建设,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健康的大事,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等等,已摆到中央的议事日程上,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从广义来看,生态文明的终极目标就是和谐,和谐的内容就是生态文明的过程,即矛盾着的各种生态关系向生态文明方向发展的过程。从本质上来看,和谐社会就是由建立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物质文明、建立在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政治文明和建立在良好的心理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精神文明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的和谐社会。
二、生态文明对和谐社会的制度建设启示
生态文明的提出深化了我们对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理念的理解,生态不和谐现象和根源的基本理清使我们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状况有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把握,这些对和谐社会的制度构建必然产生新的启示。
1.加强有利于“生态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建设来克服人与自然间的生态不和谐
生态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第四个阶段,是21世纪先进的生产力。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如下特征:生产力发展理念转换、生产力要素优质及其结构优化、生产力运行机制更新、生产力发展模式创新以及发展的层次性和空间广泛性等等。生态生产力是科学发展观对发展生产力要求的回应,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利于实现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比如,作为生态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模式的循环经济,不但可以克服工业文明的许多弊端,从“三高一低”转向“三低一高”,而且可以实现城乡经济的互动和良性循环;作为生态生产力发展的又一重要模式的绿色经济和绿色科技,可以实现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互动与良性循环,实现知识与科技的自主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从某种程度来看,都是为实现发展生态生产力所做出的具体要求。
首先,需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绿色科技和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是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基本途径。要以最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循环利用废物、污染物最小排放、对人和环境最低危害为前提,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科技,鼓励生态工程和信息工程为代表的低物耗、高增值、高知识密集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等融为一体的新型工业化。
其次,转变传统消费观念,在全社会提倡和发展绿色消费。绿色消费观是一种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消费观,既强调消费的重要作用,又强调消费和再生产其他环节与环境的动态平衡,有利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绿色消费观要求消费者在作出消费行为时,不能只考虑个人感受,更要考虑到社会后果和生态后果。在发展绿色消费时,政府应加强绿色消费理念的宣传,传递绿色消费信息,使消费者从根本上认识到绿色消费的益处;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绿色消费知识,通过制度化、系统化、大众化的教育,通过绿色立法规范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提高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消费观念的更新,使消费者建立合理的绿色消费结构和安全多样的绿色消费方式。
2.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克服人与人之间的生态不和谐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此,和谐社会的实现需要以公平正义为原则,以民主法制为保障,协调利益,适应民心。
一方面,从调整利益关系的角度强调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在现阶段需要调整的利益关系很多,以人为中心,主要有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利益调整问题,其中人与人的利益调整在所有利益调整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若发生激烈冲突,必然会损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利益。而公平正义则是任何时期解决人们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则,也就是说,调整利益关系的实质是坚持公平正义。但对于怎么做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需要不同阶层的人们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这就需要建设民主的氛围和法制的环境,以制度来保证各阶层人们通过民主和法制的途径来对利益分配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从尊重民意、适应民心的角度强调建设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公正的社会是道德文明的基石,没有公正就没有秩序,从社会公正的角度入手对社会进行改造成为建设社会道德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来看,合理公平的社会福利政策可以缩小贫富差距,保证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一块不可缺少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正是从制度文明的高度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根本价值取向给予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加强培育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克服人与自身间的生态不和谐
首先,实践荣辱观教育应坚持知行合一与自觉践行相结合的原则。是否有正确的荣辱观,不是看他“讲”得怎么样,而在于他“行”得如何。就社会的每一位成员来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垂大名于万事者,必行之于纤微之事。”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靠的是平常的努力,从“纤微之事”做起。因此,要积极开展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真学、真知、真用,把“八荣八耻”要求内化为道德操守,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人人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
其次,实践荣辱观教育要坚持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不仅影响着社会风气,还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提供了一个非常及时和极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要把自律与他律、自我约束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使人们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准则,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导向作用,褒扬高尚品德,鞭挞不良行为,鼓励人们积极向上,激浊扬清,知荣明辱,凝聚民族正气,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
最后,荣辱是一种道德情感。荣辱感或荣辱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经过内化和外化等复杂而反复的环节,是一个日积月累的长期过程。正是因为荣辱观形成的过程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我们必须立足长远,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长效机制是保证教育效果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我们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使之形成合力且正向发挥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知荣弃耻、尊荣恶耻,社会扬荣抑耻、褒荣贬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构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赏罚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激发人们趋荣避耻的道德动机、培育尊荣恶耻的道德情感、磨练扬荣抑耻的道德意志,使“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入脑入心,成为人们内在心灵的法则,成为人们外在行动的指南。
参考文献
[1]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编.我们共同的未来[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246.
[2]雅斯贝尔斯. 历史的起源与目标[M].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9:114.
[3]艾凯.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M]. 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212.
[4]廖福霖. 生态生产力是先进的生产力[J ].生产力研究,2004 (10):10-12.
[责任编辑:刘慧婷]
关键词:生态文明; 和谐社会; 制度建设; 解读
中图分类号: D61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08)03-0041-02
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报告并特别强调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人们注意到,从十二大到十五大,我们党一直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党的十六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治文明。那么如何认识生态文明?生态文明与之前提出的三大文明间有何关联?生态文明在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居于何种地位,起到何种作用?如何看待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不和谐的现象及其根源?这些都是我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需要深入探讨的理论话题。
一、和谐社会的生态文明解读
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指生物之间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与存在状态,亦即自然生态。自然生态有着自在自为的发展规律。人类社会改变了这种规律的作用条件,把自然生态纳入到人类可以改造的范围之内,这就形成了文明。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周易》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广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它的产生基于人类对于长期以来主导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的反思,自然资料的有限性决定了人类物质财富的有限性,人类必须从追求物质财富的单一性中解脱出来,追求精神生活的丰富,才可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狭义生态文明仅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体表现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2.生态文明建设是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通过对生态文明内涵的认识,不难发现,多年以来,人类所追求的生态文明(广义)可以细化为三种良好的生态环境:人与自然之间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人与人之间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人与其自身之间良好的心理生态环境。其中,自然生态环境构成了社会物质文明的基础,人文生态环境构成了社会政治文明的基础,心理生态环境构成了社会精神文明的基础。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包含着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了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狭义)建设四个子系统。其中物质文明是基础。自然——人——社会复合体中许多矛盾的解决都离不开物质基础,其发展与繁荣更离不开物质基础。可以说,没有物质文明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相应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狭义),更不可能有和谐社会。精神文明是先导。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必须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提供精神动力,必须有先进的科技、教育和文化提供智力支持;政治文明是保障,如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指明正确的方向,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机制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高效廉洁公正的政府本身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内容,科学民主决策创造良好的民主氛围等等,都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生态文明(狭义)是支撑,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不但直接关系到物质文明建设,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健康的大事,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等等,已摆到中央的议事日程上,这些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从广义来看,生态文明的终极目标就是和谐,和谐的内容就是生态文明的过程,即矛盾着的各种生态关系向生态文明方向发展的过程。从本质上来看,和谐社会就是由建立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物质文明、建立在良好的人文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政治文明和建立在良好的心理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精神文明构成的三位一体的生态文明的和谐社会。
二、生态文明对和谐社会的制度建设启示
生态文明的提出深化了我们对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理念的理解,生态不和谐现象和根源的基本理清使我们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状况有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把握,这些对和谐社会的制度构建必然产生新的启示。
1.加强有利于“生态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建设来克服人与自然间的生态不和谐
生态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第四个阶段,是21世纪先进的生产力。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如下特征:生产力发展理念转换、生产力要素优质及其结构优化、生产力运行机制更新、生产力发展模式创新以及发展的层次性和空间广泛性等等。生态生产力是科学发展观对发展生产力要求的回应,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利于实现城乡间、区域间、行业间的互动和协调发展。比如,作为生态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模式的循环经济,不但可以克服工业文明的许多弊端,从“三高一低”转向“三低一高”,而且可以实现城乡经济的互动和良性循环;作为生态生产力发展的又一重要模式的绿色经济和绿色科技,可以实现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互动与良性循环,实现知识与科技的自主创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从某种程度来看,都是为实现发展生态生产力所做出的具体要求。
首先,需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绿色科技和循环经济。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是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基本途径。要以最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循环利用废物、污染物最小排放、对人和环境最低危害为前提,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科技,鼓励生态工程和信息工程为代表的低物耗、高增值、高知识密集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生态保护等融为一体的新型工业化。
其次,转变传统消费观念,在全社会提倡和发展绿色消费。绿色消费观是一种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消费观,既强调消费的重要作用,又强调消费和再生产其他环节与环境的动态平衡,有利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绿色消费观要求消费者在作出消费行为时,不能只考虑个人感受,更要考虑到社会后果和生态后果。在发展绿色消费时,政府应加强绿色消费理念的宣传,传递绿色消费信息,使消费者从根本上认识到绿色消费的益处;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绿色消费知识,通过制度化、系统化、大众化的教育,通过绿色立法规范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提高消费者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消费观念的更新,使消费者建立合理的绿色消费结构和安全多样的绿色消费方式。
2.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制度来克服人与人之间的生态不和谐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此,和谐社会的实现需要以公平正义为原则,以民主法制为保障,协调利益,适应民心。
一方面,从调整利益关系的角度强调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在现阶段需要调整的利益关系很多,以人为中心,主要有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利益调整问题,其中人与人的利益调整在所有利益调整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利益若发生激烈冲突,必然会损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利益。而公平正义则是任何时期解决人们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则,也就是说,调整利益关系的实质是坚持公平正义。但对于怎么做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需要不同阶层的人们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这就需要建设民主的氛围和法制的环境,以制度来保证各阶层人们通过民主和法制的途径来对利益分配达成一致。
另一方面,从尊重民意、适应民心的角度强调建设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公正的社会是道德文明的基石,没有公正就没有秩序,从社会公正的角度入手对社会进行改造成为建设社会道德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来看,合理公平的社会福利政策可以缩小贫富差距,保证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一块不可缺少的基石。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正是从制度文明的高度对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根本价值取向给予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加强培育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克服人与自身间的生态不和谐
首先,实践荣辱观教育应坚持知行合一与自觉践行相结合的原则。是否有正确的荣辱观,不是看他“讲”得怎么样,而在于他“行”得如何。就社会的每一位成员来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垂大名于万事者,必行之于纤微之事。”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靠的是平常的努力,从“纤微之事”做起。因此,要积极开展各种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真学、真知、真用,把“八荣八耻”要求内化为道德操守,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人人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
其次,实践荣辱观教育要坚持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生活中,不仅影响着社会风气,还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我们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确立正确的价值观提供了一个非常及时和极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要把自律与他律、自我约束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使人们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准则,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导向作用,褒扬高尚品德,鞭挞不良行为,鼓励人们积极向上,激浊扬清,知荣明辱,凝聚民族正气,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
最后,荣辱是一种道德情感。荣辱感或荣辱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经过内化和外化等复杂而反复的环节,是一个日积月累的长期过程。正是因为荣辱观形成的过程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了我们必须立足长远,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长效机制是保证教育效果的基础和前提。首先,我们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使之形成合力且正向发挥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知荣弃耻、尊荣恶耻,社会扬荣抑耻、褒荣贬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构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赏罚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激发人们趋荣避耻的道德动机、培育尊荣恶耻的道德情感、磨练扬荣抑耻的道德意志,使“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入脑入心,成为人们内在心灵的法则,成为人们外在行动的指南。
参考文献
[1]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编.我们共同的未来[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246.
[2]雅斯贝尔斯. 历史的起源与目标[M].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9:114.
[3]艾凯.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M]. 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212.
[4]廖福霖. 生态生产力是先进的生产力[J ].生产力研究,2004 (10):10-12.
[责任编辑:刘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