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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专利权滥用现状的分析
对国际专利权滥用行为现状的认识,就是在现阶段的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对国际专利权滥用问题进行系统、深入地分析,了解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专利权滥用问题的症结所在。主要包括国际专利权滥用的典型表现形式以及国际专利权滥用行为产生的各种原因。
·国际专利权滥用的典型表现形式
根据入世几年来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的实际情况,目前我们所了解的在实践中国际社会上个别国家及其企业针对我国的专利权滥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的表现方式:
第一,捆绑销售。一些掌握核心专利权的国外跨国公司,凭借自己在专利权方面所占有的优势地位,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含有自己所享有的专利权的产品捆绑成一种产品进行销售,以致消费者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产品就不得不同时购买其它产品。
第二,歧视性价格。一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国外跨国公司,制订出过高的“垄断性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在专利许可合同方面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收取高额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第三,障碍性条件。专利权人利用自己所拥有的专有权,或者直接拒绝在合理的条件下将相关技术授予许可给其他竞争对手使用,或者在许可他人使用其享有的专利技术时人为地设置种种障碍条件。
第四,技术壁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入了一系列的国际专利权条约,基于这些国际专利权条约对专利权的保护,国外跨国公司向我国专利权管理机关提交了大量的专利申请,可见国外跨国公司从一开始就把发明专利作为占领中国市场的主要工具之一。
·国际专利权滥用的产生原因
1、专利权保护的难度
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国际上对专利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难度,这是由专利权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就是,专利权属于无形财产权。正是由于专利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这就决定了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一定的保护难度。
2、入世以后国际形势的变化
随着中国完成入世谈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传统的手段和方法不得不随之改变。在许多方面我国科学技术如果要转化为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利用外国企业所掌握的基础核心技术。个别国家及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为遏制、制约中国企业的发展,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基础核心技术来对中国企业制造障碍就成为直接而有效的工具。
国际知识产权滥用对我国的危害
国际专利权滥用行为会给我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带来了巨大损害,对我国专利权法制进程和社会进步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今国际专利权滥用对我国的危害已经十分明显,具体分析如下:
·增加了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冲突
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专利权保护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使得双方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中有关专利权的纠纷不断。此时个别国家及其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更以专利权滥用为手段,向我国企业甚至是我国政府发难,同时我国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就无法避免地增加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冲突与摩擦。
·削弱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这些年个别国家及其企业就不断地利用专利权滥用在国际经济贸易中挤压我国民族企业,削弱了我国产品的成本优势,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必然的结果就是削弱了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而这部分市场份额所产生的经济利润自然就流入其他国家及其企业的手中。
·阻碍了我国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
个别国家及其企业滥用专利权,不断地对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提起专利权侵权纠纷违反了我国相关保护专利权的司法制度,搅乱了我国维护专利权的正常司法程序,严重地影响到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和相应的专利权战略网的建立,并歪曲了我国保护专利权的法治进程,对于我国社会的进步也是十分不利的。
我国应对国际专利权滥用的建
·加强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家间的交流就是要将我国在该问题上的观点和需求表达出来,同时了解其他国家的立场和利益需要。就我国面临的实际情况而言,加强国家间合作就是在上述基础上,对作发展中国家的我国的公共利益保留一定的空间,使我国的相关产业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而我国政府也应该为与我国有经济交往的西方发达专利权大国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专利权方面的保护,保证该企业在中国市场及国际市场的正当利益。
·保证实施专利权的司法保护程序
建议我国政府应慎重对待个别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将国际专利权争议的解决政治化的倾向。应当引导此类事件按照我国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按照两国政府共同承认的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遵循并依照严格的司法程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而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国际专利权争议案件,我国法院则更要严格依照我国国内法律和有关国际规则办事,排除外方当事人施加的各种干扰,依法公正裁决,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滥用专利权行为的法律制裁
我国的专利权制度应加强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滥用专利权行为的法律制裁。使滥用专利权的行为人受到足够严厉的制裁,使其和其他人认识到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必须要付出沉重的司法代价,并且永远都得不偿失。在国际专利权滥用这个问题上,我国的专利权保护制度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法律制裁方式,使得应对国际专利权滥用的法律措施规定地更加完善,有可操作性,并能够起到现实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对国际专利权滥用行为现状的认识,就是在现阶段的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对国际专利权滥用问题进行系统、深入地分析,了解我国目前所面临的国际专利权滥用问题的症结所在。主要包括国际专利权滥用的典型表现形式以及国际专利权滥用行为产生的各种原因。
·国际专利权滥用的典型表现形式
根据入世几年来我国在国际经济贸易的实际情况,目前我们所了解的在实践中国际社会上个别国家及其企业针对我国的专利权滥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的表现方式:
第一,捆绑销售。一些掌握核心专利权的国外跨国公司,凭借自己在专利权方面所占有的优势地位,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含有自己所享有的专利权的产品捆绑成一种产品进行销售,以致消费者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产品就不得不同时购买其它产品。
第二,歧视性价格。一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国外跨国公司,制订出过高的“垄断性价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在专利许可合同方面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收取高额的专利许可使用费。
第三,障碍性条件。专利权人利用自己所拥有的专有权,或者直接拒绝在合理的条件下将相关技术授予许可给其他竞争对手使用,或者在许可他人使用其享有的专利技术时人为地设置种种障碍条件。
第四,技术壁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入了一系列的国际专利权条约,基于这些国际专利权条约对专利权的保护,国外跨国公司向我国专利权管理机关提交了大量的专利申请,可见国外跨国公司从一开始就把发明专利作为占领中国市场的主要工具之一。
·国际专利权滥用的产生原因
1、专利权保护的难度
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国际上对专利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难度,这是由专利权本身的特性决定的。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就是,专利权属于无形财产权。正是由于专利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这就决定了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一定的保护难度。
2、入世以后国际形势的变化
随着中国完成入世谈判,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传统的手段和方法不得不随之改变。在许多方面我国科学技术如果要转化为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利用外国企业所掌握的基础核心技术。个别国家及其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为遏制、制约中国企业的发展,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基础核心技术来对中国企业制造障碍就成为直接而有效的工具。
国际知识产权滥用对我国的危害
国际专利权滥用行为会给我国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带来了巨大损害,对我国专利权法制进程和社会进步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今国际专利权滥用对我国的危害已经十分明显,具体分析如下:
·增加了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贸易冲突
由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专利权保护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使得双方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中有关专利权的纠纷不断。此时个别国家及其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更以专利权滥用为手段,向我国企业甚至是我国政府发难,同时我国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就无法避免地增加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冲突与摩擦。
·削弱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这些年个别国家及其企业就不断地利用专利权滥用在国际经济贸易中挤压我国民族企业,削弱了我国产品的成本优势,削弱了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必然的结果就是削弱了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份额,而这部分市场份额所产生的经济利润自然就流入其他国家及其企业的手中。
·阻碍了我国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
个别国家及其企业滥用专利权,不断地对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提起专利权侵权纠纷违反了我国相关保护专利权的司法制度,搅乱了我国维护专利权的正常司法程序,严重地影响到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和相应的专利权战略网的建立,并歪曲了我国保护专利权的法治进程,对于我国社会的进步也是十分不利的。
我国应对国际专利权滥用的建
·加强国家间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家间的交流就是要将我国在该问题上的观点和需求表达出来,同时了解其他国家的立场和利益需要。就我国面临的实际情况而言,加强国家间合作就是在上述基础上,对作发展中国家的我国的公共利益保留一定的空间,使我国的相关产业得到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而我国政府也应该为与我国有经济交往的西方发达专利权大国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专利权方面的保护,保证该企业在中国市场及国际市场的正当利益。
·保证实施专利权的司法保护程序
建议我国政府应慎重对待个别发达国家及其企业将国际专利权争议的解决政治化的倾向。应当引导此类事件按照我国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或者按照两国政府共同承认的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遵循并依照严格的司法程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而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国际专利权争议案件,我国法院则更要严格依照我国国内法律和有关国际规则办事,排除外方当事人施加的各种干扰,依法公正裁决,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滥用专利权行为的法律制裁
我国的专利权制度应加强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滥用专利权行为的法律制裁。使滥用专利权的行为人受到足够严厉的制裁,使其和其他人认识到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必须要付出沉重的司法代价,并且永远都得不偿失。在国际专利权滥用这个问题上,我国的专利权保护制度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法律制裁方式,使得应对国际专利权滥用的法律措施规定地更加完善,有可操作性,并能够起到现实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