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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舆论监督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公众人物”名誉权和隐私.但我国在新闻侵权案的实际操作上,却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这种失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现行法制尚不健全,造成了对公众人物的“过分”保护.为使舆论监督能顺利开展,在我国当前的新闻侵权诉讼案中,我个人觉得应对“公众人物”起诉的新闻侵权案作特殊处理,既要依法保护其合法的名誉权,但更应加大依法支持和保护新闻媒介机构舆论批评和监督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