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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3〕1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沟通社情民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有关人事变动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新增和调整后的省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名单予以公布。附件:省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名单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