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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金东(1990.8-)性别:男,籍贯:山东省临沂市,学历:法律硕士。
摘要:法院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早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案件合理、有效地执行,对于保护当事人利益以及保障判决、裁定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阶段,民事执行案件占据了整个执行案件的绝大多数,如不能尽快、合理地解决好当前执行现状的问题,不但会影响我国法制社会的建立,还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负面的影响。
关键词:法院 ;执行工作;解决措施
执行程序作为法律整个诉讼程序的执行程序,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得以顺利的执行,是当事人利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部分。在基层法院中,大部分的执行案件都是民事案件,还有一小部分的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其中,民事案件中大多都以经济纠纷的案件居多,行为的案件也只是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解决好当前执行现状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一、当前我国法院执行工作的问题表现
在案件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工作现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法院执行人员队伍配置不合理。
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全国各个地区案件执行忙闲程度也不一样,但按照基层法院对执行人员配置的数量却大体相同,这导致有些地区执行人员不够用,而有些地区的执行人员却过于清闲,形成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局面。
(二)、法院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在法院执行局中,有的执行法官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素质很强,而有的法官却是由原来的法警等一些后勤人员提升上来的,不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当前的阶段中,全国各地法院还普遍存在着“断层”的现象,一些年龄偏大、具有经验知识的法官大都退休,办案的都是一些年轻、刚毕业的法官,虽然他们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但是办案经验却远远不足。
(三)、执行案件时间过长。
执行一个案件的程序从法官接手到法官真正的实结案件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案件几个月就可以办完,有的案件则几年都解决不了。在司法实践中,在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时,法院依据执行程序在各个银行、金融机构、房产局等一系列社会机构进行查询、划拨、扣押等措施。这个时间段是非常漫长的,因为各个机构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查询,被申请人完全可能在这个时间内将财产转移出去,这就增加了案件执行工作的难度,即使最后法院将转移的财产追回,这也大大的降低了执行工作的办事效率,耽误了过多的时间。
(四)、各级法院实行盲目奖励机制,导致许多执行完结的案件问题重重。
执行法官为了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仓促盲目的结案,使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在法院内部,由于案件量过大,执行工作一直都没有得到严格的审查,为了提高执行结案率,一些执行局长、厅长、合议庭成员法官会放宽审查的力度,这就容易使执行案件出现错误,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形成“表面执行结案率很高,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很低”的现象的出现。
(五)、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不对接。
在法院中,审判法官只是单纯的为了审判案件,作出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但是其忽视了案件执行的可行性。审判法官如果盲目的审判案件,不能合理有效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会激化矛盾,甚至还会将一个普通简单的矛盾演化成犯罪。所以,审判法官不但应该使判决结果具有信服性,而且更应该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六)、执行工作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法律是具有威严性的,但在中国始终讲究“人情化”的法制社会中,法律的权威性得到挑战,“人情化”甚至还会使法官萌生腐败现象。再者,在社会公众面前,舆论、媒体、网络等一些社会传媒机制是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但这些手段过于强烈就会干扰司法独立的自由,影响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有时法院还会按照公众的意愿来审判、执行案件,以此形成的是对司法工作不当干预,而不是对司法工作的适当监督。在法院内部,由于大多法院都在实行奖励机制,往往会导致自上而下或者同级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二、如何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质量
(一)、加强执行法官队伍的建设
1、提高执行人员的法律素质,面对一些法律知识欠缺的执行法官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净化执行法官的队伍,使其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定期对执行法官进行法律培训,把一些先进的法律思想与实际的办案经验结合起来。同时也可以聘请一些高校的年轻法学教师来法院任职,这样不但有利于提高执行法官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有利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套比较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执行工作机制。
2、法院应提高年轻法官的办案经验,合理的配置执行法官队伍,让有经验的办案法官和经验欠缺的年轻法官结合在一起,互想补充对方欠缺的知识和经验,整体提高执行办案水平。法院在对执行法官的选拔任用上,要优先选拔一些经验丰富、法学理论知识充分的法官,面对一些理论知识比较丰富的、欠缺法律办案经验的人员,可以让其担任经验能力较强的执行法官的助理法官,待其积累到充足经验后,再考虑选拔任用执行法官。
3、加大对执行法官廉政教育的宣传,倡导公正、廉洁、合法、合理的执行工作,杜绝腐败现象的衍生,实行严格的腐败惩治手段,净化执行法官的队伍。
(二)、完善法院执行工作机制
1、完善法院内部对案件执行结案率的奖惩措施。法院内部不能只看到奖励措施,而忽视案件执行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法院应将奖惩结合在一起,可以在内部规定奖励措施,但是在执行完结的案件中发现问题后应加大惩治力度,要保证执行完毕的每一个案件都公正、合法、合理的。
2、实行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的对接。一个案件从审判到执行再到终结必须要具有连惯性,不能把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割裂开来。法院在内部可以实行岗位轮流工作机制,可以使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互换工作,这样能使审判法官更多的能感受到执行案件的困难性,审判法官在以后的审判中就会考虑案件判决结果是否符合执行工作的实际执行,这会从执行依据上的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
(三)、建立一套规范的监督机制
1、在法院外部,要形成以检察院为首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有效的进行纠正,這样才能使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做到真正的公正、合法、合理,降低执行工作的腐败性和错误性,形成真正的监督机制。
2、在法院内部,各监察机构以及各执行局长、庭长、合议庭成员要严格审查执行案件,不能为了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而过度的放宽对案件的审查。同时,法院内部也要加强对执行完结案件的审查力度,发现工作违法、违规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影响而放宽审查,树立一套规范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能有效的制约执行法官的执行工作。
3、网络、媒体以及舆论监督也要合理的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不要夸大案件事实,防止引起更多的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干涉,要明确司法独立和司法自由的界限。同时,要加强普法的宣传力度,使公民了解法律、配合法律,这不但能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更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困境,切实做到执行公正、合法。
总之,现如今法院执行问题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一部分人就能做好的。它不仅是每一个法官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所以我们要妥善的解决好当前法院执行的问题,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摘要:法院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早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案件合理、有效地执行,对于保护当事人利益以及保障判决、裁定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阶段,民事执行案件占据了整个执行案件的绝大多数,如不能尽快、合理地解决好当前执行现状的问题,不但会影响我国法制社会的建立,还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负面的影响。
关键词:法院 ;执行工作;解决措施
执行程序作为法律整个诉讼程序的执行程序,目的是为了保障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得以顺利的执行,是当事人利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部分。在基层法院中,大部分的执行案件都是民事案件,还有一小部分的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其中,民事案件中大多都以经济纠纷的案件居多,行为的案件也只是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因此,解决好当前执行现状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一、当前我国法院执行工作的问题表现
在案件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工作现状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法院执行人员队伍配置不合理。
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全国各个地区案件执行忙闲程度也不一样,但按照基层法院对执行人员配置的数量却大体相同,这导致有些地区执行人员不够用,而有些地区的执行人员却过于清闲,形成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局面。
(二)、法院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在法院执行局中,有的执行法官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素质很强,而有的法官却是由原来的法警等一些后勤人员提升上来的,不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当前的阶段中,全国各地法院还普遍存在着“断层”的现象,一些年龄偏大、具有经验知识的法官大都退休,办案的都是一些年轻、刚毕业的法官,虽然他们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但是办案经验却远远不足。
(三)、执行案件时间过长。
执行一个案件的程序从法官接手到法官真正的实结案件需要很长的时间,有的案件几个月就可以办完,有的案件则几年都解决不了。在司法实践中,在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时,法院依据执行程序在各个银行、金融机构、房产局等一系列社会机构进行查询、划拨、扣押等措施。这个时间段是非常漫长的,因为各个机构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查询,被申请人完全可能在这个时间内将财产转移出去,这就增加了案件执行工作的难度,即使最后法院将转移的财产追回,这也大大的降低了执行工作的办事效率,耽误了过多的时间。
(四)、各级法院实行盲目奖励机制,导致许多执行完结的案件问题重重。
执行法官为了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仓促盲目的结案,使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在法院内部,由于案件量过大,执行工作一直都没有得到严格的审查,为了提高执行结案率,一些执行局长、厅长、合议庭成员法官会放宽审查的力度,这就容易使执行案件出现错误,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形成“表面执行结案率很高,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很低”的现象的出现。
(五)、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不对接。
在法院中,审判法官只是单纯的为了审判案件,作出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但是其忽视了案件执行的可行性。审判法官如果盲目的审判案件,不能合理有效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会激化矛盾,甚至还会将一个普通简单的矛盾演化成犯罪。所以,审判法官不但应该使判决结果具有信服性,而且更应该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六)、执行工作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法律是具有威严性的,但在中国始终讲究“人情化”的法制社会中,法律的权威性得到挑战,“人情化”甚至还会使法官萌生腐败现象。再者,在社会公众面前,舆论、媒体、网络等一些社会传媒机制是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但这些手段过于强烈就会干扰司法独立的自由,影响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有时法院还会按照公众的意愿来审判、执行案件,以此形成的是对司法工作不当干预,而不是对司法工作的适当监督。在法院内部,由于大多法院都在实行奖励机制,往往会导致自上而下或者同级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二、如何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的质量
(一)、加强执行法官队伍的建设
1、提高执行人员的法律素质,面对一些法律知识欠缺的执行法官要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净化执行法官的队伍,使其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定期对执行法官进行法律培训,把一些先进的法律思想与实际的办案经验结合起来。同时也可以聘请一些高校的年轻法学教师来法院任职,这样不但有利于提高执行法官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还有利于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套比较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执行工作机制。
2、法院应提高年轻法官的办案经验,合理的配置执行法官队伍,让有经验的办案法官和经验欠缺的年轻法官结合在一起,互想补充对方欠缺的知识和经验,整体提高执行办案水平。法院在对执行法官的选拔任用上,要优先选拔一些经验丰富、法学理论知识充分的法官,面对一些理论知识比较丰富的、欠缺法律办案经验的人员,可以让其担任经验能力较强的执行法官的助理法官,待其积累到充足经验后,再考虑选拔任用执行法官。
3、加大对执行法官廉政教育的宣传,倡导公正、廉洁、合法、合理的执行工作,杜绝腐败现象的衍生,实行严格的腐败惩治手段,净化执行法官的队伍。
(二)、完善法院执行工作机制
1、完善法院内部对案件执行结案率的奖惩措施。法院内部不能只看到奖励措施,而忽视案件执行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法院应将奖惩结合在一起,可以在内部规定奖励措施,但是在执行完结的案件中发现问题后应加大惩治力度,要保证执行完毕的每一个案件都公正、合法、合理的。
2、实行审判工作与执行工作的对接。一个案件从审判到执行再到终结必须要具有连惯性,不能把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割裂开来。法院在内部可以实行岗位轮流工作机制,可以使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互换工作,这样能使审判法官更多的能感受到执行案件的困难性,审判法官在以后的审判中就会考虑案件判决结果是否符合执行工作的实际执行,这会从执行依据上的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
(三)、建立一套规范的监督机制
1、在法院外部,要形成以检察院为首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并有效的进行纠正,這样才能使执行法官在执行工作中做到真正的公正、合法、合理,降低执行工作的腐败性和错误性,形成真正的监督机制。
2、在法院内部,各监察机构以及各执行局长、庭长、合议庭成员要严格审查执行案件,不能为了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而过度的放宽对案件的审查。同时,法院内部也要加强对执行完结案件的审查力度,发现工作违法、违规的情况要及时处理,不能因为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影响而放宽审查,树立一套规范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能有效的制约执行法官的执行工作。
3、网络、媒体以及舆论监督也要合理的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不要夸大案件事实,防止引起更多的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的干涉,要明确司法独立和司法自由的界限。同时,要加强普法的宣传力度,使公民了解法律、配合法律,这不但能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更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困境,切实做到执行公正、合法。
总之,现如今法院执行问题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也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一部分人就能做好的。它不仅是每一个法官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所以我们要妥善的解决好当前法院执行的问题,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