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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近日出台。《暂行办法》规定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一般预算支出10%的经费扶持科技项目;2011年至2015年,区安排5亿元扶持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初具规模的现代服务业,旨在将高新区打造成科技新高地、营造成自主创新的沃土,使其成为推动珠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火车头,并尽快进入全国高新区的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