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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体现项目建设的“三公”原则,保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质量,提高开发效益,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开发中主力军的作用,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变封闭性开发为开放性开发,不断创新开发内涵,灌南县农业开发部门根据国家、省农业开发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的运作原则,结合当地实际,从2005年开始,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中采用百分考核制,由县农业开发部门邀请水利、农业、林业、农机等部门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对候选项目逐个采用看现场、听说明、无记名打分进行可行性评估,选优汰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