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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明确政府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并从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责任角度提出了地方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业教育;责任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0)01-0016-02
明确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责任的意义
明确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责任的目的,就是要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注的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组织框架,以进一步推动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
首先,职业教育是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路径。从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的关系看,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的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从工业化进程要求看,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于技术,因此,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从业能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从城镇化进程要求看,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因此,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将无序流动变为有序流动,提高进城农民工的素质,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看,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迫切需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因此,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又一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扎根于区域经济这块土壤上的各类职业教育,不仅已形成面向一、二、三产业的专业结构体系,而且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促进了区域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区域职业教育每年为工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后备军;二是加快了城乡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区域企业中的员工都不同程度地接受过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
其次,职业教育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全民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区域教育的发展首先是各类教育类型的均衡发展,在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普及高中教育将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点,而发展职业教育将成为重点中的重点。从宏观角度看,与普通教育中精英人才外流的现象相比,职业教育却通过自身努力,为本地区培养出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人才,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已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中坚力量。从微观角度看,普及高中教育,提升高中升学率的空间在于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使更多的老百姓子女获得了受教育的机会大量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甚至是贫困家庭的子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提高了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从这个意义来说,只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才能办出真正意义上的优质教育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再次,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创富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致富的根本途径。就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员工素质的提升而言,区域职业教育更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助推器:一是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二是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企业急需后备劳动力补充。问题在于,不少企业找不到数量充足、质量较高、企业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能妥善解决这个矛盾,而且也为城市贫困家庭和农村农民子弟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城市贫困家庭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可以通过职业教育有效地实现上岗、转岗和再就业。农民子女可以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学有一技之长,真正实现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身份转变,并最终融入城市。实践证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可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而且还可以为群众实现“乐业”和“安居”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滋养。因此,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完备,区域城市化进程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才能实现。
明确政府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责任政府的建设已经成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行政目标之一。“责任政府”的理念要求政府在施政中要切实履行政府的相关责任。因此,从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角度来审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有利于从制度层面强化政府对责任的认识和担当。因为权力在政府、政策在政府、资源也在政府,因此,实现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需要政府的强力施政。
从法律角度看,《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职业教育法》总则中规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初中级人才,尤其要加大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力度。”《职业教育法》是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我们依法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依据。
从法规的角度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细化了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着重解决的认识问题和发展举措。决定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要“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认识到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科学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一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推动职业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从政府的行政效能来看,中央以及省市各级政府都在以积极有为的行政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推动。建国60年,国务院共召开了6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其中三次是在本世纪召开的。更为值得一提是,2004年和2005年都是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主动提出并连续召开,这进一步说明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高度关注职业教育,并把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摆到了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全国各地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也以召开会议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等形式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推进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以满足群众的三大需求,即满足群众子女上职校的需求、满足群众自身学技术的需求、满足群众致富有项目的需求。
总体说来,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开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区域职业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地方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径选择
正因为职业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群众素质的重要途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抓职业教育就是促社会和谐。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不是“全能型政府”而是“责任政府”,因此,地方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径选择只能通过政策投入、财政供给、舆论引导等方面履行责任。
政策投入:地方政府应强化中央政府有关职业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本地条例、细则的制定。首先,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地方政府,政策制定反映了地方政府一定的执政理念和思路。从政权组织框架来看,我国构建的是“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政权组织形式;而我国实行的却是“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显然,除中央外,省以下都应归结为地方政府。但从分级管理负责的行政效能出发,因为市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只对市区而不对其行政所有的辖区负责,而乡镇级政府又没有独立的财政,所以,地方政府中只有省和县级政府对其辖区负全责,因而对关系到辖区民生大计中的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政策制定的责任,只能由地方政府中的省市政府担当。从行政辖区的范围看,省级辖区较县级范围太大,职业教育不易较好地贴近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而政策落实的最主要层面和主要对象就只能在县级。其次,职业教育政策的执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就政策制定的层面而言,中央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政策,主要侧重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性和基本性政策,如以法律形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以行政法规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其他具有全局性的政策法规。由于中央层面的职业教育政策都是基础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政策,因此需要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以便推进职业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当前,关键问题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最需要用钱的是地方,而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从而导致许多配套性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难以及时出台,已出台的政策难以贯彻和落实。所以,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个担当就是政策投入,要强化中央政府有关职业教育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以及本地条例、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财政供给:地方政府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供给。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财政分配通过财政收支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作为公益事业的教育理应成为财政供给的重要方面。中央政府已经在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实施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地方政府应在中央政府提供职业教育发展基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供给,同时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和鼓励性奖励经费。但据《权威发布: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29日第2版),除西藏外全国仍有16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然,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经费不能足额及时提供,则职业教育置于教育体系中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地方政府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供给,同时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支持措施,适度倾斜,优先保障,以全力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舆论引导:地方政府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软环境的建设。职业教育发展除了硬件建设外,软环境亟待改善。作为一种后起的教育类型,由于教育分流方向的缘故,使职业教育被打上了弱势教育的烙印。社会公众会因其生源对象都是些升学失败者从而产生对职业教育认识上的偏差,这种偏差的泛化必然会削弱职业教育的美誉度,进而使职业教育在公众舆论中的形象发生扭曲。此外,传统的教育价值取向也使得学生及家长易滋生鄙视职业教育的态度。针对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隐性障碍,舆论引导应成为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又一重要责任。为此,地方政府应从三个方面来强化行政推动:一是加强对社会文化和教育价值取向的引导教育,培育利于职教发展的人文环境;二是改变学生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教育的态度,构建有利于职教发展的心态环境;三是发挥教育舆论和教育政策的引导拉动作用,创建有利于职教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职业教育的强势宣传,大造舆论氛围,引导学生及家长更多地认识到发展职业教育和接受职业教育的意义,从而引领学生的选择方向,确保每一个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有职业学校可读,努力使职业学校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人才供给基地。
参考文献:
[1]刘兰明.职业教育应从边缘到中心[N].中国青年报,2008-10-06.
[2]徐健.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隐性障碍及其规避[J].职教论坛,2006,(1).
[3]徐健.职业教育:破解民生困难的重要路径[J].职教论坛,2009,(2上).
作者简介:
徐健(1969—),江苏海安人,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职业教育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主要从事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
关键词:地方政府;职业教育;责任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727(2010)01-0016-02
明确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责任的意义
明确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责任的目的,就是要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关注的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组织框架,以进一步推动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
首先,职业教育是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路径。从区域经济与职业教育的关系看,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的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从工业化进程要求看,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在于技术,因此,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从业能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从城镇化进程要求看,城市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因此,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将无序流动变为有序流动,提高进城农民工的素质,是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看,促进城乡统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迫切需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因此,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又一重要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扎根于区域经济这块土壤上的各类职业教育,不仅已形成面向一、二、三产业的专业结构体系,而且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促进了区域民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区域职业教育每年为工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劳动后备军;二是加快了城乡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区域企业中的员工都不同程度地接受过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
其次,职业教育是面向全社会、面向全民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区域教育的发展首先是各类教育类型的均衡发展,在国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普及高中教育将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点,而发展职业教育将成为重点中的重点。从宏观角度看,与普通教育中精英人才外流的现象相比,职业教育却通过自身努力,为本地区培养出了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技术人才,且他们中的大多数已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中坚力量。从微观角度看,普及高中教育,提升高中升学率的空间在于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发展使更多的老百姓子女获得了受教育的机会大量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甚至是贫困家庭的子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提高了就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从这个意义来说,只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才能办出真正意义上的优质教育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再次,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创富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企业发展和员工致富的根本途径。就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员工素质的提升而言,区域职业教育更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助推器:一是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二是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企业急需后备劳动力补充。问题在于,不少企业找不到数量充足、质量较高、企业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能妥善解决这个矛盾,而且也为城市贫困家庭和农村农民子弟打开了一扇希望之门。城市贫困家庭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可以通过职业教育有效地实现上岗、转岗和再就业。农民子女可以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学有一技之长,真正实现由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身份转变,并最终融入城市。实践证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可以解决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而且还可以为群众实现“乐业”和“安居”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滋养。因此,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完备,区域城市化进程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才能实现。
明确政府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责任政府的建设已经成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行政目标之一。“责任政府”的理念要求政府在施政中要切实履行政府的相关责任。因此,从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角度来审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有利于从制度层面强化政府对责任的认识和担当。因为权力在政府、政策在政府、资源也在政府,因此,实现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需要政府的强力施政。
从法律角度看,《职业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职业教育法》总则中规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初中级人才,尤其要加大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力度。”《职业教育法》是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我们依法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依据。
从法规的角度看,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细化了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着重解决的认识问题和发展举措。决定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要“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认识到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科学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一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推动职业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
从政府的行政效能来看,中央以及省市各级政府都在以积极有为的行政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强有力推动。建国60年,国务院共召开了6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其中三次是在本世纪召开的。更为值得一提是,2004年和2005年都是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主动提出并连续召开,这进一步说明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已经高度关注职业教育,并把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摆到了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全国各地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也以召开会议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等形式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推进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以满足群众的三大需求,即满足群众子女上职校的需求、满足群众自身学技术的需求、满足群众致富有项目的需求。
总体说来,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开创我国职业教育事业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区域职业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地方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径选择
正因为职业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群众素质的重要途径,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抓职业教育就是促社会和谐。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不是“全能型政府”而是“责任政府”,因此,地方政府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路径选择只能通过政策投入、财政供给、舆论引导等方面履行责任。
政策投入:地方政府应强化中央政府有关职业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本地条例、细则的制定。首先,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地方政府,政策制定反映了地方政府一定的执政理念和思路。从政权组织框架来看,我国构建的是“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政权组织形式;而我国实行的却是“中央、省、市、县”四级管理,显然,除中央外,省以下都应归结为地方政府。但从分级管理负责的行政效能出发,因为市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只对市区而不对其行政所有的辖区负责,而乡镇级政府又没有独立的财政,所以,地方政府中只有省和县级政府对其辖区负全责,因而对关系到辖区民生大计中的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政策制定的责任,只能由地方政府中的省市政府担当。从行政辖区的范围看,省级辖区较县级范围太大,职业教育不易较好地贴近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因而政策落实的最主要层面和主要对象就只能在县级。其次,职业教育政策的执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就政策制定的层面而言,中央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政策,主要侧重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性和基本性政策,如以法律形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以行政法规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其他具有全局性的政策法规。由于中央层面的职业教育政策都是基础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政策,因此需要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落实,以便推进职业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当前,关键问题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最需要用钱的是地方,而地方政府财力不足,从而导致许多配套性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难以及时出台,已出台的政策难以贯彻和落实。所以,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个担当就是政策投入,要强化中央政府有关职业教育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以及本地条例、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财政供给:地方政府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供给。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财政分配通过财政收支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作为公益事业的教育理应成为财政供给的重要方面。中央政府已经在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实施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地方政府应在中央政府提供职业教育发展基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供给,同时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发展经费和鼓励性奖励经费。但据《权威发布:200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中国教育报》2007年12月29日第2版),除西藏外全国仍有16个省区的职业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然,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经费不能足额及时提供,则职业教育置于教育体系中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地方政府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经费的供给,同时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支持措施,适度倾斜,优先保障,以全力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舆论引导:地方政府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软环境的建设。职业教育发展除了硬件建设外,软环境亟待改善。作为一种后起的教育类型,由于教育分流方向的缘故,使职业教育被打上了弱势教育的烙印。社会公众会因其生源对象都是些升学失败者从而产生对职业教育认识上的偏差,这种偏差的泛化必然会削弱职业教育的美誉度,进而使职业教育在公众舆论中的形象发生扭曲。此外,传统的教育价值取向也使得学生及家长易滋生鄙视职业教育的态度。针对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隐性障碍,舆论引导应成为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又一重要责任。为此,地方政府应从三个方面来强化行政推动:一是加强对社会文化和教育价值取向的引导教育,培育利于职教发展的人文环境;二是改变学生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教育的态度,构建有利于职教发展的心态环境;三是发挥教育舆论和教育政策的引导拉动作用,创建有利于职教发展的社会环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职业教育的强势宣传,大造舆论氛围,引导学生及家长更多地认识到发展职业教育和接受职业教育的意义,从而引领学生的选择方向,确保每一个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有职业学校可读,努力使职业学校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人才供给基地。
参考文献:
[1]刘兰明.职业教育应从边缘到中心[N].中国青年报,2008-10-06.
[2]徐健.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隐性障碍及其规避[J].职教论坛,2006,(1).
[3]徐健.职业教育:破解民生困难的重要路径[J].职教论坛,2009,(2上).
作者简介:
徐健(1969—),江苏海安人,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职业教育教研员,中学高级教师,主要从事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