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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保护日渐成为当前全球经济社会活动的中心话语,通过模型求解和比较静态分析,文章集中揭示了监管机构的监管强度、企业的合谋程度与对监管的再监督、监管业绩评价和企业的本质能力等方面的有机联系。研究指出,环保实际上是牵涉多个方面的社会问题,宏观层面上的制度建设与中、微观角度的社会主体培养是推进环境保护过程中都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环保监管;合谋与防范;动态博弈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环境资源的产权界定成本很高,在监管缺位的条件下,抛开社会责任的考虑,排放污染对企业来说会是一种隐形的“外部受益”。基于上述权衡折冲,一个“理性经营”的企业是不会有保护环境的内在冲动的。因此,客观上就需要有相应的第三方介入以履行和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而各种政府监管机构无疑就是这一角色的候选人。
在现代政治-经济体制中,形形色色的政府监管机构拥有相当广泛的权力。但由于监管立法的内容往往仅流于对一般原则泛泛规定,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监管机构就有可能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去向被监管者(企业)寻租,从而导致监管权的变质和滥用。于是,对于危害环境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是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之一,但是在具体监管和查处污染环境的事件时,由于政府当局(再监督方)与环境监管机构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政府当局就很难对监管机构的工作努力程度和执法力度进行再监督,因此就会为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合谋活动创造寻租空间,而这也是现实中对污染环境的事件监管疏漏、查处不力和监管机构与污染企业“猫鼠一家亲”等现象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如何加强政府当局的再监督,打压监管机构与污染企业的寻租空间,减少双方合谋活动和合谋租金就是理论上和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企业与监管机构的合谋:四阶段动态博弈模型
(一)基本假设
企业和监管机构的支付函数取其单位效用函数,分别记为UF和US,且作如下假设:
λ——监管机构受约束的强度系数,由制度条件外生给定,λ∈[0,1],(1-λ)表示监管机构的寻租空间。
μ——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监管强度系数,μ∈[0,1],(1-μ)为监管机构留给企业的寻租空间。
θ——监管机构和企业不合谋的程度系数,θ∈[0,1],(1-θ)为监管机构和企业合谋的程度。
ξ——监管机构对企业所采取的激励系数,ξ∈[0,1],采用激励措施有助于监管机构实现其业绩,便于提高监管机构的业绩水平。
π——企业努力经营以获取超额利润的程度。
在如上假设中,建立企业的单位效用函数UF、监管机构的单位效用函数US的数学模型如下:
UF=UF(RF,Ce,CF,T)=r(1-θ)(1-ξ)π+ξπ-■nπ2-■(1-θ)2(1-ξ)π
US=VS(G,RS,CS)=kθ+(1-r)(1-θ)(1-ξ)π-■(1-μ)2
其中:
G——监管机构的业绩水平,G=kθ,其中k为业绩水平与不合谋程度间的转换系数,由制度条件外生给定。
RF、RS——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合谋租金,总的合谋租金与合谋程度及企业的经营努力程度成正比,与监管机构的激励程度成反比,即与(1-ξ)成正比,可设总的合谋利润为(1-ξ)(1-θ)π则RF=r(1-ξ)(1-θ)π,RS=(1-r)(1-ξ)(1-θ)π,其中,r∈[0,1]为租金分成比例,由企业与监管机构的谈判能力外生决定。
CS——监管机构的合谋成本,它与监管机构的寻租空间负相关,与监管机构留给企业的寻租空间的平方正相关,此即CS=CS(λ,μ),且满足■C■>0,■C■>0不失一般性假设CS=■(1-μ)2。
T——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转移激励支付,T=ξπ。
Ce——企业的努力成本,Ce=■nπ2,其中n为企业的努力程度转换系数,由经营条件外生给定。
CF——企业的合谋成本,它不仅随监管强度的增加而增加,也随合谋程度和合谋利润的增加而增加,CF=■(1-θ)2(1-ξ)π。
(二)模型求解
上述问题是一个四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其博弈顺序如图1所示。监管机构的决策问题是选择激励系数ξ和监督强度μ,企业的决策是在观察到ξ和μ后,选择努力程度系数π和不合谋程度系数θ。
按照著名的“逆向归纳法”(BIA,Backward Induction Algorithm),下面依次对未知参数进行求解。
1、求企业的不合谋程度系数θ
在博弈的第四阶段,企业确定不合谋程度θ,企业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UF=■[r(1-θ)(1-ξ)π+ξπ-■nπ2-■(1-θ)2(1-ξ)π]
一阶条件(FOC)为:
■=-r(1-ξ)π+■(1-ξ)π=0,
解得:
θ=1-r(1-μ)①
2、求监管机构的监管强度系数μ
在博弈的第三阶段,监管机构将预测到企业会按1-θ=r(1-μ)来参与合谋,监管机构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US=■[kθ+(1-r)(1-θ)(1-ξ)π-■(1-μ)2],
仍由一阶条件(FOC)可解得,监管机构的最优监管策略为:
μ=1-r(1-r)(1-λ)(1-ξ)π-■k,0≤k≤r≤(1-ξ)π; ②μ=1, k≥r(1-ξ)π ③
由于已经界定μ∈[0,1],为松弛约束期见,此处仅取:
μ=1-r(1-r)(1-λ)(1-ξ)π-■k
3、求企业的经营努力程度π
在博弈的第二阶段,企业将预测到监管机构会按上式选择最优监管策略,则企业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UF=■[r(1-θ)(1-ξ)π+ξπ-■nπ2-■(1-θ)2(1-ξ)π])
同上,由一阶条件(FOC)可解得:
π=■④
4、求监管机构所选的激励系数ξ
在博弈的初始阶段,监管机构将预测到企业会④式选择最优努力程度,于是监管机构的最初决策为:
■US=■[kθ+■(1-θ)(1-ξ)π-■(1-μ)2]
还由一阶条件(FOC)可解得:
ξ=1-π=1-■⑤
为了得到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ξ*,π*,μ*,θ*),从⑤式中解出均衡激励系数ξ*,代入④式即得均衡经营努力程度π*,分别代入②式和①式就得到均衡监管强度系数μ*和均衡不合谋程度系数θ*。
(三)比较静态分析
上述所得到的结果中,θ、μ、π、ξ等内生变量与r、n、k、λ等外生参数间应该存在极为密切的对应关系,事实上根据命题(比较静态分析):在本文假设和结论之下,下列导数关系成立:
■μ*>0,■μ*>0,■μ*<0;
■θ*>0,■θ*>0,■θ*>0
三、企业与监管机构的合谋:防范与治理机制
环保问题实际上是牵涉多个方面的社会问题,事实上,不难理解宏观层面上的制度建设与中、微观角度的社会主体培养是推进环境保护过程中都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方面,而实践中的合谋防范与治理纠正工作则应该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
(一)宏观层面——重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
现代社会科学成果已经无数次地证明了“制度是重要的”。有力的制度可以发挥巨大的刚性作用,形塑博弈游戏的规则,左右社会主体的偏好。以环保监管而言,考虑到外生参数r、n、k、λ中,比较重要的r、k、λ三者或多或少都是由现存制度条件所决定的,因此,本文的结果实际上再一次检验了上述命题的可信性。在实践中,对监管的再监督(λ)和对监管业绩的评价(k)都有助于加强和促进监管机构提高其监管强度(μ*)。一个有力的事实是,自2006年以来以“一票否决”、“流域限排”和“区域限批”等形式出现的环保新政确实有效地遏制住了环保局面江河日下的大局面,为更进一步的制度建设争取了空间和时间。
(二)中观层面——加强再监督管理,构造环保监督的社会框架
环境保护不只是一个“中国问题”,更不止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日益呈现出全球化、深入化的特征。从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起步早、治理好的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不但要在行政和措施上加强以中央政府为中心的各个政府当局对环保职能机构的再监督,更要创新思路,本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精神,广泛地动员社会各个方面都积极地参与到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来。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对监管业绩的评定都会经由参数λ和k传导到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决策行为μ*和θ*中去,对其行为形成积极有效地约束。而现实中,以新闻媒体和各种非政府组织为首的社会主体在事件披露、利益博弈和行为矫正等涉环方面确实也功不可没,不但有力地打压了监管机构和污染企业的合谋空间,更可信地影响了二者的行为预期,使类似活动更加投鼠忌器,无所容身。
(三)微观层面——加快企业升级,切实提高企业自主经营地位
企业是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核心,一个有担当、有抱负的企业更应该主动承担其社会责任,规范其经营活动,更多地考虑全局和长远利益;另一方面,全社会,尤其是各级政府也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企业本质能力的发育和培养,推动政企和谐、企民和谐局面的早日到来。事实上,本文中的外生参数r就综合地反映了对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经营创新水平以及内在谈判能力的考虑,一个市场主体地位突出、经营创新水平出众、内在谈判能力不俗的企业其与监管机构合谋以获取寻租租金的动机(1-θ*)就会显著不足,这也就揭示了为什么一些优秀的企业代表更具有社会责任担当,更排斥类似合谋活动的原因。
当然,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企业能力的另一面则是对监管机构监管强度的负面影响,这表现为■μ*<0这一结论。上述结论意味着合谋防范机制建设中也不能缺少对监管机构的平衡与补偿,适当的外部补偿或者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贺立龙,陈中伟,张杰.环境污染中的合谋与监管:一个博弈分析[J].青海社会科学,2009(1).
2、李静江.企业绿色经营——可持续发展必由之路[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任玉珑,王恒炎,刘贞.环境监管中的合谋博弈分析与防范机制[J].统计与决策,2008(17).
(作者单位:贺州学院数学系)
关键词:环保监管;合谋与防范;动态博弈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环境资源的产权界定成本很高,在监管缺位的条件下,抛开社会责任的考虑,排放污染对企业来说会是一种隐形的“外部受益”。基于上述权衡折冲,一个“理性经营”的企业是不会有保护环境的内在冲动的。因此,客观上就需要有相应的第三方介入以履行和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而各种政府监管机构无疑就是这一角色的候选人。
在现代政治-经济体制中,形形色色的政府监管机构拥有相当广泛的权力。但由于监管立法的内容往往仅流于对一般原则泛泛规定,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监管机构就有可能运用其自由裁量权,去向被监管者(企业)寻租,从而导致监管权的变质和滥用。于是,对于危害环境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是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之一,但是在具体监管和查处污染环境的事件时,由于政府当局(再监督方)与环境监管机构之间信息的不对称性,政府当局就很难对监管机构的工作努力程度和执法力度进行再监督,因此就会为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合谋活动创造寻租空间,而这也是现实中对污染环境的事件监管疏漏、查处不力和监管机构与污染企业“猫鼠一家亲”等现象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如何加强政府当局的再监督,打压监管机构与污染企业的寻租空间,减少双方合谋活动和合谋租金就是理论上和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企业与监管机构的合谋:四阶段动态博弈模型
(一)基本假设
企业和监管机构的支付函数取其单位效用函数,分别记为UF和US,且作如下假设:
λ——监管机构受约束的强度系数,由制度条件外生给定,λ∈[0,1],(1-λ)表示监管机构的寻租空间。
μ——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监管强度系数,μ∈[0,1],(1-μ)为监管机构留给企业的寻租空间。
θ——监管机构和企业不合谋的程度系数,θ∈[0,1],(1-θ)为监管机构和企业合谋的程度。
ξ——监管机构对企业所采取的激励系数,ξ∈[0,1],采用激励措施有助于监管机构实现其业绩,便于提高监管机构的业绩水平。
π——企业努力经营以获取超额利润的程度。
在如上假设中,建立企业的单位效用函数UF、监管机构的单位效用函数US的数学模型如下:
UF=UF(RF,Ce,CF,T)=r(1-θ)(1-ξ)π+ξπ-■nπ2-■(1-θ)2(1-ξ)π
US=VS(G,RS,CS)=kθ+(1-r)(1-θ)(1-ξ)π-■(1-μ)2
其中:
G——监管机构的业绩水平,G=kθ,其中k为业绩水平与不合谋程度间的转换系数,由制度条件外生给定。
RF、RS——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合谋租金,总的合谋租金与合谋程度及企业的经营努力程度成正比,与监管机构的激励程度成反比,即与(1-ξ)成正比,可设总的合谋利润为(1-ξ)(1-θ)π则RF=r(1-ξ)(1-θ)π,RS=(1-r)(1-ξ)(1-θ)π,其中,r∈[0,1]为租金分成比例,由企业与监管机构的谈判能力外生决定。
CS——监管机构的合谋成本,它与监管机构的寻租空间负相关,与监管机构留给企业的寻租空间的平方正相关,此即CS=CS(λ,μ),且满足■C■>0,■C■>0不失一般性假设CS=■(1-μ)2。
T——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转移激励支付,T=ξπ。
Ce——企业的努力成本,Ce=■nπ2,其中n为企业的努力程度转换系数,由经营条件外生给定。
CF——企业的合谋成本,它不仅随监管强度的增加而增加,也随合谋程度和合谋利润的增加而增加,CF=■(1-θ)2(1-ξ)π。
(二)模型求解
上述问题是一个四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其博弈顺序如图1所示。监管机构的决策问题是选择激励系数ξ和监督强度μ,企业的决策是在观察到ξ和μ后,选择努力程度系数π和不合谋程度系数θ。
按照著名的“逆向归纳法”(BIA,Backward Induction Algorithm),下面依次对未知参数进行求解。
1、求企业的不合谋程度系数θ
在博弈的第四阶段,企业确定不合谋程度θ,企业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UF=■[r(1-θ)(1-ξ)π+ξπ-■nπ2-■(1-θ)2(1-ξ)π]
一阶条件(FOC)为:
■=-r(1-ξ)π+■(1-ξ)π=0,
解得:
θ=1-r(1-μ)①
2、求监管机构的监管强度系数μ
在博弈的第三阶段,监管机构将预测到企业会按1-θ=r(1-μ)来参与合谋,监管机构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US=■[kθ+(1-r)(1-θ)(1-ξ)π-■(1-μ)2],
仍由一阶条件(FOC)可解得,监管机构的最优监管策略为:
μ=1-r(1-r)(1-λ)(1-ξ)π-■k,0≤k≤r≤(1-ξ)π; ②μ=1, k≥r(1-ξ)π ③
由于已经界定μ∈[0,1],为松弛约束期见,此处仅取:
μ=1-r(1-r)(1-λ)(1-ξ)π-■k
3、求企业的经营努力程度π
在博弈的第二阶段,企业将预测到监管机构会按上式选择最优监管策略,则企业所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UF=■[r(1-θ)(1-ξ)π+ξπ-■nπ2-■(1-θ)2(1-ξ)π])
同上,由一阶条件(FOC)可解得:
π=■④
4、求监管机构所选的激励系数ξ
在博弈的初始阶段,监管机构将预测到企业会④式选择最优努力程度,于是监管机构的最初决策为:
■US=■[kθ+■(1-θ)(1-ξ)π-■(1-μ)2]
还由一阶条件(FOC)可解得:
ξ=1-π=1-■⑤
为了得到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ξ*,π*,μ*,θ*),从⑤式中解出均衡激励系数ξ*,代入④式即得均衡经营努力程度π*,分别代入②式和①式就得到均衡监管强度系数μ*和均衡不合谋程度系数θ*。
(三)比较静态分析
上述所得到的结果中,θ、μ、π、ξ等内生变量与r、n、k、λ等外生参数间应该存在极为密切的对应关系,事实上根据命题(比较静态分析):在本文假设和结论之下,下列导数关系成立:
■μ*>0,■μ*>0,■μ*<0;
■θ*>0,■θ*>0,■θ*>0
三、企业与监管机构的合谋:防范与治理机制
环保问题实际上是牵涉多个方面的社会问题,事实上,不难理解宏观层面上的制度建设与中、微观角度的社会主体培养是推进环境保护过程中都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方面,而实践中的合谋防范与治理纠正工作则应该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
(一)宏观层面——重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
现代社会科学成果已经无数次地证明了“制度是重要的”。有力的制度可以发挥巨大的刚性作用,形塑博弈游戏的规则,左右社会主体的偏好。以环保监管而言,考虑到外生参数r、n、k、λ中,比较重要的r、k、λ三者或多或少都是由现存制度条件所决定的,因此,本文的结果实际上再一次检验了上述命题的可信性。在实践中,对监管的再监督(λ)和对监管业绩的评价(k)都有助于加强和促进监管机构提高其监管强度(μ*)。一个有力的事实是,自2006年以来以“一票否决”、“流域限排”和“区域限批”等形式出现的环保新政确实有效地遏制住了环保局面江河日下的大局面,为更进一步的制度建设争取了空间和时间。
(二)中观层面——加强再监督管理,构造环保监督的社会框架
环境保护不只是一个“中国问题”,更不止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日益呈现出全球化、深入化的特征。从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起步早、治理好的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不但要在行政和措施上加强以中央政府为中心的各个政府当局对环保职能机构的再监督,更要创新思路,本着“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精神,广泛地动员社会各个方面都积极地参与到问题解决的过程中来。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对监管业绩的评定都会经由参数λ和k传导到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决策行为μ*和θ*中去,对其行为形成积极有效地约束。而现实中,以新闻媒体和各种非政府组织为首的社会主体在事件披露、利益博弈和行为矫正等涉环方面确实也功不可没,不但有力地打压了监管机构和污染企业的合谋空间,更可信地影响了二者的行为预期,使类似活动更加投鼠忌器,无所容身。
(三)微观层面——加快企业升级,切实提高企业自主经营地位
企业是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核心,一个有担当、有抱负的企业更应该主动承担其社会责任,规范其经营活动,更多地考虑全局和长远利益;另一方面,全社会,尤其是各级政府也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企业本质能力的发育和培养,推动政企和谐、企民和谐局面的早日到来。事实上,本文中的外生参数r就综合地反映了对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经营创新水平以及内在谈判能力的考虑,一个市场主体地位突出、经营创新水平出众、内在谈判能力不俗的企业其与监管机构合谋以获取寻租租金的动机(1-θ*)就会显著不足,这也就揭示了为什么一些优秀的企业代表更具有社会责任担当,更排斥类似合谋活动的原因。
当然,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企业能力的另一面则是对监管机构监管强度的负面影响,这表现为■μ*<0这一结论。上述结论意味着合谋防范机制建设中也不能缺少对监管机构的平衡与补偿,适当的外部补偿或者也是有积极意义的。
参考文献:
1、贺立龙,陈中伟,张杰.环境污染中的合谋与监管:一个博弈分析[J].青海社会科学,2009(1).
2、李静江.企业绿色经营——可持续发展必由之路[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任玉珑,王恒炎,刘贞.环境监管中的合谋博弈分析与防范机制[J].统计与决策,2008(17).
(作者单位:贺州学院数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