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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户在农地产权中的主体地位,不仅具有历史必然性,而且具有现实合理性。本文从社会演化、法律规制、心理建构与农业特性四个维度,分析农户产权主体地位的生成机理、发生机制与制度效率。文章强调,深化农户产权主体地位的认识,对于农地制度变革与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