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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乐亭县作为农业大县和全国农业结构调整先进县,科学把握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立足乐亭实际,加快果品,蔬菜,畜禽和海水养殖四大主导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探索发展特色农业、溶化农村经济改革之路,农业农村经济取得长足进步,全年农业总产值完成40.1亿元,同比增长5.9%;农业增加值完成37.9亿元,同比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03元,增长8.8%,连续11年保持5%以上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