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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36岁的宋某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原发脑干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三级,生活不能自理,部分护理依赖。面对高额的医疗费肇事人无力赔偿,使原本生活拮据的宋家更是雪上加霜。根据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巴中市社保局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积极与单位协商垫付医疗费用,并在医疗终结后及时支付医疗费和一次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