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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辞职制叩开了政府问责制的大门,是完政政体下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实现途径,它对于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其用权行为,使其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要使引咎辞职制的效能提升,并长期发挥其作用,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包括细化“咎”的标准、明确权责、完善程序、建立多方动议机制、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和安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