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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是美国著名犹太作家,被誉为海明威与福克纳的文学继承人。在六十多年创作生涯中,贝娄出版十三部长篇小说,大量中短篇小说、评论与札记,荣获三次美国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秋,由于“对当代文化富有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贝娄成为美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犹太作家。
1915年7月10日(母亲丽莎认为是6月10日),索尔·贝娄出生于加拿大的拉辛市,父母都是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贝娄自幼便被送进犹太小学,学习希伯来语和《旧约》。贝娄一家不是严格意义的犹太教徒,但也基本遵循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安息日,母亲丽莎会按传统习俗烹制食品;父亲亚伯拉罕则与孩子们一起祈祷。周末,亚伯拉罕经常参加宗教活动,贝娄与哥、姐在家接受犹太教育。贝娄由此受到犹太传统巨大影响,“这种力量并不来源于我学习《塔木德》之类著作,这股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人生最敏感时期中,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犹太人。这是一份礼物和一大笔财富。”《旧约》和《塔木德》不仅是启蒙读物,也是他重要的人生教科书。贝娄常将《旧约》中人物视同家人,“我觉得上帝很亲切,是最初的父亲。等我学十二先人的时候(五六岁),觉得他们很像我家的成员。我无法一下子分辨清父亲和那些英雄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还有雅各的儿子们,尤其是约瑟。”
贝娄创作大多以美国芝加哥等城市为背景。莫瑞·鲍姆伽廷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贝娄的文学智慧,“对贝娄而言,生活在城市是一种哲学活动。城市生活有助于人发现自我”贝娄对一些所谓的“文化中心”不感兴趣,却被芝加哥的小市民气息所吸引,因为他的兄弟姐妹就是小市民,这种气息让他感到非常踏实。不过,贝娄对芝加哥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芝加哥是他出生与成长的地方,是他留恋和热爱的家园。这里的一切他都非常熟悉;另一方面,他认为,芝加哥充斥着肮脏破败、丑陋贫困和暴力犯罪,是“一处比圭亚那灌木更加荒芜的荒原”。贝娄对它的肮脏与混乱非常不满。正如狄更斯笔下的伦敦、福克纳笔下的南方一样,贝娄的芝加哥也有一定象征意义:它是美国工业文明和消费文化的一个缩影,是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环境的真实写照。通过现代都市芝加哥这个背景,贝娄描绘了美国的社会现实和犹太移民的奋斗历程,揭示了小人物的辛酸、悲哀、孤独与迷惘。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指出,贝娄之所以选择现代城市芝加哥作为背景,是要“揭示人类生存的普遍困境、异化和自我迷失”。
贝娄作品的犹太知识分子主人公,常被评论界称为“非传统英雄”。他们既是在社会上不断寻找立足点的人,也是饱经沧桑、历经磨难的受害者。他们对当代人的生存状态忧心忡忡,极力捍卫生命的价值与尊严,期望过上更有意义的“人”的生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成为被挂在空中、找不到归宿的“晃来晃去的人”。贝娄在反映犹太主人公不幸命运的同时,常常超越民族与国家的界限,将犹太主人公的经历上升为全人类的普遍境遇。贝娄反复询问“我是谁”“人的本质是什么”“我从何处来,我向何处去”等终极问题,表达他对当代人生存境况的关切与焦虑。
然而贝娄并不是悲观主义作家,相反,由于受到犹太哲学和伦理观念影响,他总是在作品中肯定人的力量和价值,不断与文化虚无主义作斗争。正如罗伯特·达登所言,“贝娄总是肯定人潜在的力量。他在小说中总想表明主人公对其生存背景、困境和冲突所担当的责任。可以看出,他们能够改变这些状况,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能力。”贝娄一直相信,人的本质最终由他自己决定,而不是他之外的什么人或物。人的本质是通过行动来定义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因此,贝娄人物身上往往具有神性特征,他们在面临善、恶抉择的时候,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善,尽管他内心也有埋怨、不满与疑虑。正因如此,瑞典文学院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指出,“一向不过分乐观地看待事物的贝娄,实际上是个乐观主义者。正是这句话的信念之火,使他的作品闪闪发光……这些非传统英雄式的主角是胜利者,他们还是英雄,因为他们从未抛弃使人成为有人性的价值标准王国。”
贝娄作品的原型、母题、结构模式、人物心理等,都打上了犹太传统文化的烙印。然而,贝娄却反感“犹太作家”和“犹太文学”的标签,认为自己作品反映的是人类普遍真理,而不仅仅是犹太人的真理。他宣称写作时从未意识到自己是犹太人,因此,他更乐意被人称作“美国作家”。从实际情况看,贝娄创作涉及美国宗教矛盾、美国文化生态、城市犯罪和美国梦等内涵,从未离开光怪陆离的美国现实,始终与美国城市存在这样那样的联系。正因如此,约翰·克莱登在《索尔·贝娄:人类的捍卫者》一书中指出:“索尔·贝娄对人类尊严的捍卫,是通过两大文化——犹太经验和美国经验的交融来实现的。”事实上,克莱登这番概括并不准确。他只看到两种文化——犹太文化和美国文化对贝娄创作的影响,忽视了贝娄后天的学习能力。实际上,对善于借鉴和模仿的贝娄来说,其创作还在一定程度上打上欧洲文化的印记。福楼拜、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作品,不仅直接为贝娄创作提供了范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他的想象力与创作灵感。此外,萨特、加缪等人的存在主义哲学、罗伯-格里耶关于“真实性”和人物观等创作理念,也与贝娄人生观、艺术观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如,贝娄早年小说《受害者》和《晃来晃去的人》,就带有模仿陀思妥耶夫斯基、萨特等人作品的痕迹。由此可见,贝娄通过犹太主人公的流浪遭遇,反映了美国社会各种问题,揭示了当代人的普遍生存境遇。贝娄作品具有犹太、美国和欧洲等多维文化属性,既是民族的、国家的,也是世界的。
1915年7月10日(母亲丽莎认为是6月10日),索尔·贝娄出生于加拿大的拉辛市,父母都是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贝娄自幼便被送进犹太小学,学习希伯来语和《旧约》。贝娄一家不是严格意义的犹太教徒,但也基本遵循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安息日,母亲丽莎会按传统习俗烹制食品;父亲亚伯拉罕则与孩子们一起祈祷。周末,亚伯拉罕经常参加宗教活动,贝娄与哥、姐在家接受犹太教育。贝娄由此受到犹太传统巨大影响,“这种力量并不来源于我学习《塔木德》之类著作,这股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人生最敏感时期中,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犹太人。这是一份礼物和一大笔财富。”《旧约》和《塔木德》不仅是启蒙读物,也是他重要的人生教科书。贝娄常将《旧约》中人物视同家人,“我觉得上帝很亲切,是最初的父亲。等我学十二先人的时候(五六岁),觉得他们很像我家的成员。我无法一下子分辨清父亲和那些英雄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还有雅各的儿子们,尤其是约瑟。”
贝娄创作大多以美国芝加哥等城市为背景。莫瑞·鲍姆伽廷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贝娄的文学智慧,“对贝娄而言,生活在城市是一种哲学活动。城市生活有助于人发现自我”贝娄对一些所谓的“文化中心”不感兴趣,却被芝加哥的小市民气息所吸引,因为他的兄弟姐妹就是小市民,这种气息让他感到非常踏实。不过,贝娄对芝加哥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芝加哥是他出生与成长的地方,是他留恋和热爱的家园。这里的一切他都非常熟悉;另一方面,他认为,芝加哥充斥着肮脏破败、丑陋贫困和暴力犯罪,是“一处比圭亚那灌木更加荒芜的荒原”。贝娄对它的肮脏与混乱非常不满。正如狄更斯笔下的伦敦、福克纳笔下的南方一样,贝娄的芝加哥也有一定象征意义:它是美国工业文明和消费文化的一个缩影,是当代社会人类生存环境的真实写照。通过现代都市芝加哥这个背景,贝娄描绘了美国的社会现实和犹太移民的奋斗历程,揭示了小人物的辛酸、悲哀、孤独与迷惘。美国作家菲利普·罗斯指出,贝娄之所以选择现代城市芝加哥作为背景,是要“揭示人类生存的普遍困境、异化和自我迷失”。
贝娄作品的犹太知识分子主人公,常被评论界称为“非传统英雄”。他们既是在社会上不断寻找立足点的人,也是饱经沧桑、历经磨难的受害者。他们对当代人的生存状态忧心忡忡,极力捍卫生命的价值与尊严,期望过上更有意义的“人”的生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成为被挂在空中、找不到归宿的“晃来晃去的人”。贝娄在反映犹太主人公不幸命运的同时,常常超越民族与国家的界限,将犹太主人公的经历上升为全人类的普遍境遇。贝娄反复询问“我是谁”“人的本质是什么”“我从何处来,我向何处去”等终极问题,表达他对当代人生存境况的关切与焦虑。
然而贝娄并不是悲观主义作家,相反,由于受到犹太哲学和伦理观念影响,他总是在作品中肯定人的力量和价值,不断与文化虚无主义作斗争。正如罗伯特·达登所言,“贝娄总是肯定人潜在的力量。他在小说中总想表明主人公对其生存背景、困境和冲突所担当的责任。可以看出,他们能够改变这些状况,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能力。”贝娄一直相信,人的本质最终由他自己决定,而不是他之外的什么人或物。人的本质是通过行动来定义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因此,贝娄人物身上往往具有神性特征,他们在面临善、恶抉择的时候,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善,尽管他内心也有埋怨、不满与疑虑。正因如此,瑞典文学院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指出,“一向不过分乐观地看待事物的贝娄,实际上是个乐观主义者。正是这句话的信念之火,使他的作品闪闪发光……这些非传统英雄式的主角是胜利者,他们还是英雄,因为他们从未抛弃使人成为有人性的价值标准王国。”
贝娄作品的原型、母题、结构模式、人物心理等,都打上了犹太传统文化的烙印。然而,贝娄却反感“犹太作家”和“犹太文学”的标签,认为自己作品反映的是人类普遍真理,而不仅仅是犹太人的真理。他宣称写作时从未意识到自己是犹太人,因此,他更乐意被人称作“美国作家”。从实际情况看,贝娄创作涉及美国宗教矛盾、美国文化生态、城市犯罪和美国梦等内涵,从未离开光怪陆离的美国现实,始终与美国城市存在这样那样的联系。正因如此,约翰·克莱登在《索尔·贝娄:人类的捍卫者》一书中指出:“索尔·贝娄对人类尊严的捍卫,是通过两大文化——犹太经验和美国经验的交融来实现的。”事实上,克莱登这番概括并不准确。他只看到两种文化——犹太文化和美国文化对贝娄创作的影响,忽视了贝娄后天的学习能力。实际上,对善于借鉴和模仿的贝娄来说,其创作还在一定程度上打上欧洲文化的印记。福楼拜、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作品,不仅直接为贝娄创作提供了范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他的想象力与创作灵感。此外,萨特、加缪等人的存在主义哲学、罗伯-格里耶关于“真实性”和人物观等创作理念,也与贝娄人生观、艺术观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如,贝娄早年小说《受害者》和《晃来晃去的人》,就带有模仿陀思妥耶夫斯基、萨特等人作品的痕迹。由此可见,贝娄通过犹太主人公的流浪遭遇,反映了美国社会各种问题,揭示了当代人的普遍生存境遇。贝娄作品具有犹太、美国和欧洲等多维文化属性,既是民族的、国家的,也是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