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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世界在不断的进步,人们对于文化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多,尤其是来自非本国的文化,更会受到人们的关注,文化贸易随之应运而生。本文从分析中国文化贸易的现状,及中国在文化贸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入手,说明中国文化要国际化的必经之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
关键字:文化贸易;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文化产业
一、中国文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盗版现象严重
盗版问题在中国史老大难的问题,打击得越凶,盗版产品越多,音响制品(包括电影、DVD、音乐光盘)、书籍、杂志等的盗版是层出不穷,也许市场上的正版产品还没出来,盗版就已经泛滥了,盗版之所以有很大的市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价格便宜。
(二)文化模仿,缺乏自主创新意识
中国商人总是习惯于跟风与模仿,从来不考虑“原创”性的东西。《阿凡达》在全球热播后,海内外亿万观众更是对“哈利路亚山”原型地张家界心向神往,为了吸引游客,干脆就将“南山一柱”更名为“哈利路亚山”。
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辉煌历史文化,有着在二万五千里土地上不同的民族文化,为什么在文化贸易竞争中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呢?究其原因,我们缺少自己的文化产业。
(三)急于迈向国际,忽视文化内涵(以影视文化为例)
中国的电影业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却是极快的,每年的电影产量都是惊人的,开始逐步和世界接轨,但是,其中却一种不利现象:商业片的数量不断上升,质量却不断下降。
想想美国梦工厂的《花木兰》(1998年),再想想美国迪斯尼的《功夫熊猫》(2008年),如果单从故事角度来评价的话,这两部片子却是可圈可点,但是如果说到内涵的话,肯定是有所欠缺,毕竟有谁能比我们更了解中国及中国的文化呢?中国的电影需要属于中国自己的文化,需要丰富的内涵、真挚的情感。
二、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
(一)利用“特许经营”,打造文化品牌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 打造品牌,保护“商业机密”。
想要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必须要在产品和服务上下足功夫,进行“特许经营”更是如此,在创业初期,就应该在质量和信誉上有所保证。赢得顾客的同时打开市场,并且注意注册专利、设计商标商号及版权。
2 建立创新性服务,谨慎挑选受选人。
要保持领先地位,不论在产品上还是服务上都要做到推陈出新,产品上要不断满足顾客的需求,对于市场的变化也要做出应有的快速反应;在服务上要以顾客为中心,进行人性化服务。在不断扩大自己的业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是其他人的浑水摸鱼,一旦有一家加盟商的产品质量或其他方面出了问题,那么最终会导致整个品牌的“破产”。
3 进行知识传授及训练,保证原料的统一规范。
提供日常营运操作、培训、营销、广告、人力资源、采购和店铺选址等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让被特许人不仅在创业初始无后顾之忧,更能在未来加盟店的发展上,赢在细节和执行。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特许人应不断提供专业培训和建议,帮助被特许人不断进步和壮大。运用统一水准的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全球化采购的方式,确保以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最优质的原料。
(二)彰显中华文化,创造文化产业
1 利用“货物贸易”宣传“中华文化”。
利用相对成熟的货物贸易渠道积极拓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出口,并针对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化产品,准确把握国际文化流行趋势,使中国文化产品出口辐射到更广的区域。我国是产品制造大国,其实我们可以利用这一资源来达到宣传的中华文化的目的。
2 完善立法。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文化贸易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迅速发展以来,相关立法和规定也不断出台,但速度与力度相对文化贸易发展状况而言仍相对缓慢,这些法律文件立法层级不高,立法也不全面并且缺乏统一性。加快鼓励文化企业改革的立法,运用法律手段推动大型文化企业的产生,促进文化产品的生产,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
3 拓展目标市场,提高经营能力。
市场化运作,商业机制的引入会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推广、再创造变得及时有效,伴随着这种循环,中国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可以得到更广泛地认可。中国发展文化贸易,要注意与国际市场接轨,学习和借鉴国际运作模式,做好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目标定位;同时瞄准国内市场,争取在国内市场上保持市场主体地位。
4 重视传统文化,大胆进行创新和阐释。
中国丰厚的文化资源是文化贸易蓬勃发展的重要前提,却不是充分条件,需要在现代的文化语境中重新阐释和创新开发,传统文化资源要发挥作用和影响力就要经历一个与当今的物质生活水平、精神生活需要以及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转换过程。
三、小结
中国文化贸易尚不平衡,所以我们应该在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对竞争力薄弱的产业实施动态的适度保护,应用到文化产业领域即按照保持开放的原则、竞争的原则和逐步缩小保护程度和期限的原则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竞争的能力。开放型适度保护政策要求我们要遵循开放的原则,使文化产业融入全球开放的环境,为中国文化产业成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继续发挥我国在文化产品贸易领域的竞争优势。
关键字:文化贸易;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文化产业
一、中国文化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盗版现象严重
盗版问题在中国史老大难的问题,打击得越凶,盗版产品越多,音响制品(包括电影、DVD、音乐光盘)、书籍、杂志等的盗版是层出不穷,也许市场上的正版产品还没出来,盗版就已经泛滥了,盗版之所以有很大的市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价格便宜。
(二)文化模仿,缺乏自主创新意识
中国商人总是习惯于跟风与模仿,从来不考虑“原创”性的东西。《阿凡达》在全球热播后,海内外亿万观众更是对“哈利路亚山”原型地张家界心向神往,为了吸引游客,干脆就将“南山一柱”更名为“哈利路亚山”。
中国有着上下五千年的辉煌历史文化,有着在二万五千里土地上不同的民族文化,为什么在文化贸易竞争中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呢?究其原因,我们缺少自己的文化产业。
(三)急于迈向国际,忽视文化内涵(以影视文化为例)
中国的电影业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却是极快的,每年的电影产量都是惊人的,开始逐步和世界接轨,但是,其中却一种不利现象:商业片的数量不断上升,质量却不断下降。
想想美国梦工厂的《花木兰》(1998年),再想想美国迪斯尼的《功夫熊猫》(2008年),如果单从故事角度来评价的话,这两部片子却是可圈可点,但是如果说到内涵的话,肯定是有所欠缺,毕竟有谁能比我们更了解中国及中国的文化呢?中国的电影需要属于中国自己的文化,需要丰富的内涵、真挚的情感。
二、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
(一)利用“特许经营”,打造文化品牌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 打造品牌,保护“商业机密”。
想要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必须要在产品和服务上下足功夫,进行“特许经营”更是如此,在创业初期,就应该在质量和信誉上有所保证。赢得顾客的同时打开市场,并且注意注册专利、设计商标商号及版权。
2 建立创新性服务,谨慎挑选受选人。
要保持领先地位,不论在产品上还是服务上都要做到推陈出新,产品上要不断满足顾客的需求,对于市场的变化也要做出应有的快速反应;在服务上要以顾客为中心,进行人性化服务。在不断扩大自己的业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是其他人的浑水摸鱼,一旦有一家加盟商的产品质量或其他方面出了问题,那么最终会导致整个品牌的“破产”。
3 进行知识传授及训练,保证原料的统一规范。
提供日常营运操作、培训、营销、广告、人力资源、采购和店铺选址等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让被特许人不仅在创业初始无后顾之忧,更能在未来加盟店的发展上,赢在细节和执行。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特许人应不断提供专业培训和建议,帮助被特许人不断进步和壮大。运用统一水准的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全球化采购的方式,确保以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最优质的原料。
(二)彰显中华文化,创造文化产业
1 利用“货物贸易”宣传“中华文化”。
利用相对成熟的货物贸易渠道积极拓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出口,并针对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文化产品,准确把握国际文化流行趋势,使中国文化产品出口辐射到更广的区域。我国是产品制造大国,其实我们可以利用这一资源来达到宣传的中华文化的目的。
2 完善立法。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文化贸易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迅速发展以来,相关立法和规定也不断出台,但速度与力度相对文化贸易发展状况而言仍相对缓慢,这些法律文件立法层级不高,立法也不全面并且缺乏统一性。加快鼓励文化企业改革的立法,运用法律手段推动大型文化企业的产生,促进文化产品的生产,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
3 拓展目标市场,提高经营能力。
市场化运作,商业机制的引入会使文化产品的生产、推广、再创造变得及时有效,伴随着这种循环,中国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可以得到更广泛地认可。中国发展文化贸易,要注意与国际市场接轨,学习和借鉴国际运作模式,做好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目标定位;同时瞄准国内市场,争取在国内市场上保持市场主体地位。
4 重视传统文化,大胆进行创新和阐释。
中国丰厚的文化资源是文化贸易蓬勃发展的重要前提,却不是充分条件,需要在现代的文化语境中重新阐释和创新开发,传统文化资源要发挥作用和影响力就要经历一个与当今的物质生活水平、精神生活需要以及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转换过程。
三、小结
中国文化贸易尚不平衡,所以我们应该在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对竞争力薄弱的产业实施动态的适度保护,应用到文化产业领域即按照保持开放的原则、竞争的原则和逐步缩小保护程度和期限的原则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参与世界文化市场竞争的能力。开放型适度保护政策要求我们要遵循开放的原则,使文化产业融入全球开放的环境,为中国文化产业成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继续发挥我国在文化产品贸易领域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