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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职权在宪法和法律依据的层面比较模糊,实践中的职务犯罪预防状况也难尽人意。通过解读分析较有代表性的12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地方性法规,可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职权概括为指导和监督的权力。具体可细化为数十项职权。鉴于地方立法先行规范检察机关的预防职权与法律保留原则不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不能忽视其带来的实际价值和影响,为此,有必要在总结各地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的职务犯罪预防法律来规范检察机关的预防职权。